青岛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08:11:18 247 人看过

一、青岛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1、现场:星期一至星期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2、网上:星期一至星期日:6:30-21:30。

二、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受理:

(1)网上办理。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渠道预申请提取;

(2)柜台办理。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

符合受理条件当场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提取结算账户中;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2、审查办结:审查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核定提取金额并划转至提取人提取结算账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其他已备案登记的银行I类借记卡,下同)。

需要调查核实的,根据核查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审查决定。按照受理条件,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需要调查核实的,应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因向证明事项主管部门核查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当场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提取结算账户中;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三、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I类借记卡。其中I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备注: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需职工本人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到柜台绑定。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第一(主)借款人现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2023-03-28
    138人看过
  • 长沙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长沙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职工本人或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3、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三、长沙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2023-05-14
    350人看过
  • 洛阳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洛阳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二、洛阳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符合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三、洛阳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1.退休证明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I类借记卡4.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四、洛阳市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
    2023-05-14
    403人看过
  • 南京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南京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二、南京市公积金提取资料(出境定居)1、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2、身份证件。3、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4、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5、银行借记卡(存折)。三、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
    2023-05-14
    407人看过
  • 福州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福州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9分)。二、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2、工程预(决)算书;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4、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三、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1、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或在证件的有效期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四、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2023-05-18
    61人看过
  • 北京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北京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8:30-9:00、12:00-13:30、17:00-17:30。二、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方庄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三环南路一号六里桥西南角;东城管理部: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窗口;西城管理部:西城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窗口;朝阳管理部: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窗口;海淀管理部: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窗口;中关村管理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西门二层窗口;丰台管理部: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主楼三层窗口;石景山管理部: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四层窗口;门头沟管理部:门头沟绿岛家园36号楼1层03-4窗口(绿岛水岸底商);房山管理部: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
    2023-05-18
    6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我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市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持有效证明、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提取业务。一、提取业务类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八)家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公积金取提取步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两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由单位经办人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青岛市公积金如何办理提取?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6
      市南管理所地址: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青岛市政府西南)。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电话:83096771。市北管理处地址: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电话:归集业务66753023、贷款业务
    • 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二)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
    • 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8
      符合条件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