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仲裁裁决执行权的机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50:38 459 人看过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那么仲裁机构有权裁决解散公司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CIETACBJ裁决(0355)号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权仲裁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法人解散。企业在解散之后,要按相关规定应进入清算程序,对公司的剩余资产作出处理,清算结束之后,企业之前的债权应及时收回,而一些债务则应及时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裁决执行相关文章
  • 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构罪?
    一、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构罪?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讲,不会产生法律后果。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024-01-11
    325人看过
  • 仲裁裁决 执行 立案
    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一、二手房买卖纠纷仲裁后可以强制执行吗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专当事人不属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
    2023-03-15
    120人看过
  • 我国可以不执行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吗
    1、一般是需要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
    2023-05-06
    25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机构能否主动撤销仲裁裁决?
    律师解答:可依法撤销。在下列情形下劳动仲裁裁决可依法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3
    171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形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一、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如何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
    2023-03-30
    81人看过
  • 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流程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流程为: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和了解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线索;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再婚的流程有哪些再婚的流程有:1、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要带离婚证或判决书;2、接受。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检查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5、发证。再婚在离婚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再婚是指第一次婚姻关系结束后,再次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民政部门领
    2023-07-16
    364人看过
  • 行政裁决机构的职权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由具体行政机关授权的,不是由法律进行授权的。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对当事人之间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同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原则1、合法原则行政裁决自受理到做出裁决的整个过程都应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行政主体不仅要依据行政法律、法规,还要依据民商事法律法规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做出裁决。行政主体受理这类争议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在对行政裁决书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时也应依法进行。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正是依法行政的体现。2、公平原则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裁决权,必须公平。首先,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上处于独立的第三人地位,以公断人的身份进行裁决。其次,必须客观全面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并公开裁定程序。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2023-07-07
    24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裁决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1)劳动报酬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带薪年休假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等。(2)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3)经济补偿金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期内给予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经济补偿等。经济赔偿金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等。2、因
    2023-03-13
    139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具体内容
    涉外仲裁的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涉外民事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可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到指定仲裁人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3)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4)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果上述理由是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予以撤销仲裁裁决。也就是说,上述条件在涉外仲裁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时成为不予执行的事由,在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也可以成为撤销的事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如果人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的,在裁定作出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的高级人民法
    2023-06-06
    222人看过
  • 对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理解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1国外仲裁机构所涵盖的范围就字面解释而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所规定的国外仲裁机构,我们可以理解为外国仲裁机构。一般而言,外国仲裁机构是指根据外国法设立的机构,是设立该机构国家的国民,其民商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据该国民所属国的法律获得。所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国外仲裁机构,应当理解为在中国境外依据当地法律设立的仲裁机构。此项仲裁机构不仅包括根据当地法律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也应包括为了解决某一特定争议而设立的临时仲裁机构(庭).因此,笔者理解的国外仲裁机构裁决是:在临时仲裁的情况下,是指临时仲裁庭在我国境外作出的裁决;而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则指外国常设仲裁机构适用其仲裁规则由仲裁庭在中国境外作出的裁决。2外国常设仲裁机构裁决的
    2023-06-07
    197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指的什么
    一、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是什么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撤销仲裁的有关程序1.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启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2.依法组庭组成合议庭,对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撤销情形进行审理3.
    2023-06-22
    315人看过
  • 如何执行中国法院和国外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
    当事人要求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有效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中国是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成员,当一方当事人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或涉外仲裁机构的有效裁决时,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可在世界上90多个已加入《公约》的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它必须提供以下文件:(I)有效裁决的副本(2)送达收据或其他已送达的证明文件,如果审判中存在违约判决,还应提供缺席判决合法的相关法律文件(III)上述文件的翻译应采用另一方当事人或中国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后通常使用或批准的语言,外国法院与中国有司法协定、条约的,按照协定、条约规定的内容审查;与中国没有条约关系的,按照对等原则审查。通过考试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认可和实施
    2023-05-03
    183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现行法例,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以及撤销仲裁裁决。这两种方式并非完全相同,而是彼此各有特点、互相对称。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1)提出请求的实体当事人有所不同;(2)当事人提出此种请求所遵循的期限也不尽相同;(3)管辖的受理法院存在着差异;(4)申请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定理由也各不相同;(5)诉讼过程遵行的规章制度也各自有着自身的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
    2024-07-22
    379人看过
  • 仲裁裁决如果不予执行裁决有效吗
    无效。人民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无效,当事人既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
    2023-03-01
    14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裁决执行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裁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将裁决内容付诸实施的过程。 执行仲裁裁决是保障仲裁裁决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际商事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仲裁裁决执行
    相关咨询
    • 承认和执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5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所在国或请求法院所在国与我国订有司法协助协定或共同参加有承认和执行内容的条约或存在互惠关系; 2、须有当事人或外国法院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某裁决的请求; 3、请求承认与执行的裁决确已生效; 4、制作该裁决的法院或涉外仲裁机构对裁决事项拥有管辖权,并不在我声明保留条款之列; 5、外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制作裁决时的程
    • 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仲裁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申请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
      《仲裁法》第57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62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新民诉法23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
    • 仲裁裁决机构应如何进行仲裁申请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2
      1、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审查申请后,应当指定仲裁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2、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应当与调解协议的内容相一致。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 仲裁机构有权裁决解散公司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CIETACBJ裁决(0355)号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权仲裁的情形。”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四种,在公司进行解散程序后,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核实,继而收回债权,至于债务,需要在清算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清偿,对于公司资不抵债的
    • 仲裁机构有权实施强制执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1、仲裁机构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其仅可以对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纠纷作出仲裁决定,仅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执行的行为。 2、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