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意向,并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后签约的,该协议有效。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这样的竞业限制可以吗?
典型案例王某于2007年5月进入上海某现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从事网络研发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不论任何事由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王某在离职后的两年内都不得在中国境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网络公司有竞争的业务,相应的,网络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1200元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如果王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5万元。”工作至2009年4月,王某因身体原因长期患病最终被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离职后,王某一直在家继续休养,在此期间单位一直未向王某支付任何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2009年7月,王某病愈,此时王某想起了自己与网络公司当初的约定,于是以快递的形式发出一份催告通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网络公司一直未予答复,2009年9月王某进入上海另外一家网络开发公司。网络公司得知后,要求王某立刻离职并愿意补发经济补偿金,王某拒绝。网络公司遂将王某告上劳动仲裁,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仲裁裁决仲裁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网络公司一直未向其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而且经过催告后仍未支付,要论违约也是公司违约在先,自己久病初愈,经济十分拮据,选择重新就业合法合情。网络公司承认收到了催告通知,但却认为公司并没有违约,理由是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现在公司只是因资金划转问题暂时无法发放,但一定会在竞业限制期限期满前支付到位,王某不能因此而免除竞业限制的义务。最终劳动仲裁裁决驳回了网络公司的仲裁请求。案例评析商业秘密往往是现代企业的立足之本,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企业都根据自身的发展采取了各种各样的保密措施,而离职的竞业限制就是其中经常使用的一种。离职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或以单独的协议形式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处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可以指定竟业单位吗?
40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单位怎么填写?
15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单位如何确定
284人看过
-
业务外包单位有竞业限制吗,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
114人看过
-
事业单位员工辞职会受竞业限制吗
85人看过
-
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的利弊
245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
竞业限制是什么?竞业限制有哪些,竞业限制可以指定竞业单位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竞争限制可以指定居业单位。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竞业限制用指定单位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3竞业限制可指定竞业单位。 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限制单位如何确定,职工竞业限制如何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竞业的范围和地区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在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同理,作为禁止竞业的约定,其限制范围不能随意扩大,一般应限制在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地区或行业,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承担竞业限制责任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一、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