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中特殊主体是什么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21 11:52:01 116 人看过

侵占罪并不存在特定的主体资格限制。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自然人,凡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均可以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具体来说,侵占罪是基于一种非法获取和控制他人财产的意图,对受托代为管理或埋藏于地下的他人财物进行不合法的占有,并且这种行为涉及到较大金额且拒绝归还给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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