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的概念与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8:44:58 407 人看过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各级法院以起诉为审判前提。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被害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根据该犯罪行为的最高判决刑期而定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5、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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