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36:45 497 人看过

电子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邮件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时应注意保存与举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首先,当事人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应当对电子邮件及相关设备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

其次,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作出公证文书,也可以采取律师见证、外交机构认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以及利用先进的电子设备制成视听资料等方式保存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

最后,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在软盘中提交人民法院,经对方质证无异议的,可打印出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

一、别人打我开庭不到法院通知怎么办?

1、如果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只要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不一定要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2、如果不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应该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如果没有向被告送达传票就开庭是不合法的。

二、离婚聊天记录是证据吗

在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质证、认证,聊天记录也不例外。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电子聊天记录辞职,会具有有法律效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这里的三十天,是指提出离职后,还要为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天,一来是让用人单位有时间找到劳动者的继任者,二是让劳动者完成手头事务的后续工作和交接。二是劳动者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往有些劳动者贪图方便,习惯口头通知。但是口头通知的缺点显然易见。双方没有有效的途径来保存这个通知,一旦发生争议,就会面临难以查清事实的窘境。比如,有些员工提出辞职后因为种种变化而反悔,又向单位提出取消辞职,而用人单位则不愿意继续聘用这个员工。这时,有书面的辞职信,可以清楚得分清双方的意向,有利于判断责任。可是,哪些形式属于书面形式呢?这个问题法条上并没有解决。但是在实践中,并非只有纸张才是书面形式。只要是可以重现的文字
    2023-02-08
    63人看过
  •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具备
    录音证据在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该证据的采纳有着严格的限制。合法取得的录音是有证明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录音证据如何质证呢(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供一方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的,则该录音证据应视为复制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二)从录音证据的内容上进行审查。1、审查录音证据的形成时间、形成地点。在拿到一
    2023-07-23
    15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电子证据是否有效力?
    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拿出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视频或者公司门禁系统等作为证据。那么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程序中,这些证据到底能否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关键要看电子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电子证据而言,凡是其生成、取得等环节不合法,且其不合法程度足以影响证据真实性,或者足以影响某一重大权益的,则可考虑对其加以排除。例如,通过窃录或窃听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且情节严重的、通过非法程序和非法软件得来的证据均不予采纳。从国内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来看,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即自认方式、证人具结方式、推定方式与鉴定方式。其一,当事人双方均认可的电子证据,一般予以采纳。这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对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情况。其二,由适格证人通过具结方式证明其为真的电子证据,一般予以采纳。一份电子证据的产生与运作都离不开
    2023-06-10
    321人看过
  • 离职申请的电子版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离职申请电子版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要看是否符合生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离职申请电子版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离职申请电子版处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离职申请是否手签字才有效一、离职申请是否手签字才有效1、离职申请必须是手签字才有效。辞职信是辞职者向工作单位辞去职务时写的书信,也叫辞职书或辞呈。辞职信是辞职者在辞去职务时的一个必要程序,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向单位递交正式的辞职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
    2023-07-03
    92人看过
  • 社交软件记录是否是有效的电子数据证据
    可以。社交软件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其搭载在手机上,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新民诉法明确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原告才有了起诉的依据。但社交软件存在被伪造的可能,对普通用户而言,修改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如果对方提出社交软件、短信、电子邮件系伪造,可以采取鉴定的方式加以证明,不过实践中能证明到何种程度也存在问题。若使其作为有力的呈堂证供实现证据的效力还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以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一方应同时提供公证书等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证明该聊天记录的完整性以及确实是涉案本人,否则法庭很难通过单一的聊天记录断案。一方面,社交软件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的身份认定上举证一方必须同时举证证明其当时聊天的相对一方就是案件当事人;另一方面,作为社交软件这样方便快捷的聊天工具,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保证当事人在聊天的过程中没有删除部分聊天内容,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
    2023-06-14
    255人看过
  • 证据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23-06-01
    76人看过
  •  户口悬挂在法律是否具有效应?
    这段内容讲述了“空挂”家庭在子女入学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学区内就近入学困难,而房产的出售进度也可能受到影响。对于被“空挂”方,房产的出售可能会受到拆迁利益或子女入学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的“空挂户口”,则可能会影响到新生儿落户。因此,“空挂”家庭在子女入学和房产出售方面都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对于“空挂”家庭来说,通常情况下子女入学方面的问题仅限于子女的入学问题。有些地区规定,房产证与当事人的实际居住地必须“人户一致”方可实现学区内就近入学,否则只能进行跨区域调配。2、对于被“空挂”方来说:可能影响房产的出售进度,有些购房者由于考虑到“拆迁利益”或者“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影响,而要求本人的户口及空挂方的户口都在一定时限内迁出,才会受让该房产等。3、如果当事人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的“空挂户口”(用人单位注销等)的,可能会影响到新生儿落户。 空
    2023-09-05
    402人看过
  • 电子证据及司法应对
    近年来,电子证据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有关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及审判实践中的审查认定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我国当前针对电子证据的立法不完善,电子证据尚未获得明确的法律地位,所以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使得法官的智慧与专业技能不断受到挑战。一、电子证据的内涵随着信息技术的兴起,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息、通话记录、访问记录、聊天记录、网页或者网络文件(包括文字、音像文件)、视频资料等已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果这些材料作为当事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我们称之为电子证据。对于这类证据,我们对其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其认识上的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掌握这种新事物。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在证据立法前景尚不明朗时,百家争鸣的态势使得电子证据的研究范围只能是概然性的,同时信息技术发展的非预期性也不容许我们对其进行精确的、缺乏拓展空间的限定。从目前国内外的法律文件及相关研究成果看,尽管对电子证据的理解
    2023-06-07
    172人看过
  • 复婚证和结婚证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摘要:复婚证和结婚证是一样的,因为它们都是用于恢复夫妻关系的证件。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愿意恢复夫妻关系,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复婚证,而发放的是结婚证。复婚证和结婚证是一样的。因为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双方想要恢复夫妻关系的,是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的,同时复婚登记是适用于结婚登记的规定,因此在婚姻登记机关是没有复婚证的,当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时,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后,婚姻机关发放的是结婚证的,而不是复婚证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地址不一样领结婚证有影响户口本和身份证地址不一样领结婚证没有影响的,只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就可以,地址不同,领取结婚证没有影响的。申请结婚登记时除了户口本、身份证外,还要准备三张两人2寸合照、双方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
    2023-06-30
    353人看过
  •  孩子因抚养费拒绝支付,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因此,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引起的诉讼。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引起的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该条规定了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包括从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起,父母对子女不再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扶养等权利,父母有义务履行;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经教育不改,情节恶劣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对父母予以罚
    2023-08-30
    52人看过
  • “开玩笑”开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开玩笑”开具的欠条也具有法律效应。公民之间出具欠条系一种债务拘束或者债务承担行为,只要这种债务拘束(债务承担)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一般具有合法效力。欠条应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律师提醒,公民一般应慎重对待开具欠条或者借条的行为,一旦开具,就是向对方出具了债权凭证,具有一定的无因性,债务人要承担无条件的付款义务。即便是朋友或者夫妻之间的“开玩笑”行为,在相对人不知情或者不认可的情形下,法律为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及交易安全,亦往往会认定其法律效力。
    2023-04-21
    278人看过
  •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还是法律效力
    一、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还是法律效力1、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而非当然发生法律效应。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是人们应当服从法律规定的行为。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是指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协议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
    2023-06-12
    221人看过
  • 材料是否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具备的条件
    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以下条件: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4: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一、行政诉讼案件被告怎么举证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其职权依
    2023-04-01
    453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法律特征
    电子证据,亦称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突显以下法律特征:1、准确性。电子证据的产生、储存和传输,都是以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等为依托。电子证据很少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能够避免诸如证言的误传、书证的误记等传统证据的一些弊端。如果没有外界的蓄意篡改或差错的影响,电子证据能准确地储存并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电子证据的准确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的客观性,因而具有较强的证明力。2、脆弱性。在计算机内部,所有信息都被数字化了。信息在进行存储、处理的过程中,用特定的二进制编码表示。计算机通过把二进制编码转换为一系列的电脉冲,来实现某种功能。由于计算机信息是用二进制数据表示的,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存在,而数字信号是非连续性的,数据内容可能被改动,且一旦被改动又不易留下痕迹。这就使得以数字信号为内容的电子证据在客
    2023-06-07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电子数据能否具有与传统书面证据有一样的证据效力?是否有法律效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律对合同或其他的民事行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是基于书面形式的证据作用。因为书面材料可以长久的保存,如有修改或增减都会觉察出来。而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且不留痕迹,不易觉察,因此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电子数据能否具有与传统书面证据有一样的证据力呢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这种储存在计算机里的数据能否被法庭采纳为证据电子合同既然能够存在,就肯定可以证明,因而其证据力是不可否认的,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的证
    •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法定证据吗?电子邮件取证时能否具有证据的合法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4
      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电子邮件如果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属于法定证据种类;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3、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包括形式上的真实
    • 电子签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电子签章如果是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可靠的电子签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电子签章的制作数据在签名时归签名人专有;仅由电子签章人控制;以及签名后对签名的任何改动都能够被发现等。
    • 电子合同跟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约束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具备三大要素: 1、必须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来签订电子合同,才能保证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我国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2、必须使用合法CA如沃通CA提供的数字证书(可靠电子签名)来签署电子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签署方的身份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
    • 约定不能使用电子文书、数据电文的文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