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无效国家征地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5:40:08 373 人看过

土地承包无效国家征地也是需要补偿的。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赔偿。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征地补偿款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助等,归承包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吗
    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为如果是属于征收基地所拥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023-02-28
    453人看过
  • 新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对承包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国家征收承包补偿标准因地而异。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块综合地价确定。区块综合地价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2023年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023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前两个补偿费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后两个补偿费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
    2023-08-08
    164人看过
  • 自留地算征地补偿吗?对于承包的土地?
    关于农村自留地征地补偿是否与承包地一致的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分析,即自留地是否已经合并为承包地,或者是自留地与承包地分开。如果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那么自留地的征地补偿与承包地一致。一、宅基地超面积必须要交费吗超过面积需要缴费。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超面积宅基地四大处理方式:1、遵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如何处理。2、宅基地超面积的部分,应当实行有偿使用的制度。其实也就是超占宅基地的面积要缴费。3、实行宅田挂钩制度。说白了就是超占了宅基地的,可以少给承包地,保持总量平衡。4、结合当地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各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做到宅基地面积标准与农民需求相一致。二、广西征地补偿政策的新规定有哪些广西征地补偿政策的新规定:重新调整了片区,对广西的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等,全部进行了新的规范,减小了不同区片的征地补偿差价,安顿途径有所拓展,征地补偿政策中增加了
    2023-06-20
    68人看过
  • 土地被承包后国家在征收土地钱给谁
    给发包方,别人承租的是使用权。如果约定发生不可抗力,彼此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国家征地,不是彼此的原因,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未到期可否主张违约合同未到期是可以主张违约的,比如一方当事人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自己不再履行合约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在合同未到期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约、采取补救措施,或者给予损害赔偿。如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选择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二、租房押金不退违法吗?违法。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三、担保人不可抗力因为什么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
    2023-04-06
    191人看过
  • 承包土地转让还能拿征地补偿费吗?
    林先生短信咨询:我于1997年与所在村签订承包土地合同,但在2001年,我又将该土地转让给了他人。请问现在土地征用补偿费应归谁所有?商报百名律师团余立宁律师解答:对于被征地上青苗补偿费,无疑是归现在的实际承包经营人。对于安置补偿费则区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现承包人仅与你本人订立了转让合同,未经过村集体同意,未另行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则你本人和村集体仍然存在承包合同关系,你有权取得安置补偿费。如果你将土地转包给第三人,并已经与村集体办理了转让过户手续,第三人重新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证,则你不能主张征地补偿费。一、征地补偿款怎样进行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按照下列方式分配:1、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期内,承包地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娘家还应享有得到土地承包
    2023-06-26
    177人看过
  • 在农村承包土地国家有补贴吗
    在农村承包土地通常都是有补贴的,但全国各地对该问题的规定都不一样,地区不同,补贴标准会有所差别。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8〕7号文件第(四)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主体实行差异化分类补贴,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所需补贴资金列入其同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批复,每年发放一次。补贴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去申请:1、粮食补贴,粮食补贴包括水稻补贴、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大豆补贴等四类。2、农资补贴。3、良种补贴。4、土地流转补贴。农村承包土地证可以用来贷款吗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
    2023-07-25
    266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及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要交税吗
    一、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要交税吗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不用交税。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
    2023-06-22
    459人看过
  • 家庭人口减少时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要减少吗
    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土地承包法》确定耕地的承包经营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一、户口挂在村里却是非农可以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吗?户口挂在村里却是非农一般不可以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
    2023-03-15
    325人看过
  • 国家征用土地应该付给农民土地补偿金吗?
    征地补偿标准,因土地性质不同,补偿不同,各地执行标准也不尽相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
    2023-04-14
    364人看过
  • 对于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民,国家有没有征地补偿
    国家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是否有征地补偿如果国家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进行了经济补偿,放弃土地的农民迁入城市,就没有征地补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八)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要采取财政奖励等措施,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通过转包、租赁、交换、转让、入股等方式依法转让承包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坚持农用地利用、坚决防止“非农化”的前提下,按照农民意愿统一整理耕地,尽量减少垄沟,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要采取财政支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服务试点,积极推进合作、托管、订单等服务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在坚持农
    2023-05-31
    391人看过
  •  征用土地国家是否有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同时,还需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征收机构、个人房屋等房地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同时,还需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征收机构、个人房屋等房地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 民法典规定:土地征收有补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土地征收应
    2023-08-25
    489人看过
  • 征收土地,国家该怎么补偿?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冀东律师回复: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相关内容】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
    2023-04-24
    186人看过
  • 国有土地被占用,承包土地怎样补偿
    根据规定房屋国有土地拆迁土地如何补偿标准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于承租土地(后房屋)的企业在拆迁中,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的。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企业如果是承租的房屋,则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如果企业是承租的土地在上面自建了厂房,则因为拆迁导致厂房的灭失,也是对企业的损失,企业可以一次要求进行补偿。
    2023-02-28
    378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要怎么进行
    土地补偿是根据随机的情况,如果是涉及到相关的企业或个人对土地进行个人承包的情况,在征收土地期间,相关的补偿标准要怎么计算呢?根据国家的国土管理办法来看,如果是在承包阶段,应该按照原有的用途给予征地补偿。承包地被征地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
    2023-06-02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国家放弃承包土地国家能补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31
      国家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没有征地补偿,国家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民如果已经作出了经济补偿,并且放弃土地的农民移居到城市的,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承包土地骗国家补偿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你想这么干呢,还是有人在这么干呢。劝你不要这么干。人家这么干,你想做啥,不服,就收集证据,举报呗..。
    • 国家征收承包地怎样计算土地补偿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
    • 村民在承包土地的土地上受到国家征用有补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补贴承包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80%支付给承包户,20%补偿给村集体;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全部支付给所有权人。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