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聚餐后回家路上受伤属于工伤?怎样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33:51 114 人看过

张某最近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加班完成工作后和几个同事参加了部门负责人组织的聚餐活动,在聚餐结束后,张某在回家路上被机动车撞伤。此次事故主要是机动车违章驾驶所致,所以机动车应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是张某所在的公司认为他是工作之外的时间聚餐,不属于工伤。那么这究竟算不算工伤?

张某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张某参加工作聚餐,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从事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活动,而且是在合理的时间以及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造成工伤。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自己在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算不算工伤?在路上被狗咬到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遇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直接由工伤保险赔偿职工,如果没有购买,那么公司要负责职工的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是以职工伤残鉴定报告为依据,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根据工伤条例第三十七条,那么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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