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预售合同和贷款合同有哪些关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2 18:57:27 158 人看过

众所周知,预售合同乃房地产预售阶段中产生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此类合同特别适应于新的商品住房尚未全面竣工之际,开发商借助其销售场所向有意购置房产的客户提供预先订购房屋的服务。签订预售合同后,开发商需将此合同递交至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以备查验。然则,涉及到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预售合同,进行相应的转让手续必需待楼盘整体建设施工圆满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以后,且购房者已履行全额支付所有房款的义务方可进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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