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6:11:43 94 人看过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债务时首先考虑其共有财产,如共有财产不足或不存在可供执行的共有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均负有对债务的清偿义务。而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在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债权人权利的限制,故仅对夫妻双方之间存在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所借的债务用于赌博等不合理开支或属于个人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只要能够提供证据,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公证相关文章
  • 谁能够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的效力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员主要包括:1、未婚夫妻。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的对内效力,主要是指该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这种拘束力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间及继承人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受此物权效力约束,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变更或撤销。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生效的条件,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否则,夫妻财产约定只在婚姻内部产生效力,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这不利于夫妻一方独立地与第三人发生经济交往。一、婚内财产约定与赠与的区别是什么(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夫妻财产约定是以夫妻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协议,没有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形;夫妻赠与与夫妻身份关系的存续或解除没有直接关系,与普通赠与没有本质区别。(二)两者的
    2023-03-10
    314人看过
  • 关于婚内财产协议问题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效力
    一、婚内财产协议中的三种无用约定1、约定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你提起离婚,对方以协议要求将所有财产都归他所有,要求你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所以说你们约定了这种条款是属于无效约定。2、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
    2023-06-16
    308人看过
  • 遗产继承时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
    一、遗产继承时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婚内对财产进行约定签订协议书后,如果约定是双方自愿的,并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约定是有效的,对财产进行继承时,应当先按约定处理财产,再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婚内财产约定的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
    2023-06-17
    287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
    2023-05-03
    258人看过
  • 婚内财产公证的公证流程以及婚内财产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婚内财产公证的公证流程婚内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出证。1.申请: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3.审查: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4.出证: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二、婚内财产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婚内财产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有: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
    2023-04-24
    250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的重要性和效力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作用: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不易产生纠纷。只要婚内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协商确定的,那么就具有司法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2023-07-06
    14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公证是指就当事人自己名下的全部、部分或者某一特定财产进行公证,证明财产所有权人是自己。 财产公证常见于夫妻双方婚前做财产公证,以防止一旦离婚可能引发的夫妻共同财产确定的争议。 做财产公证需要到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并且要携带本人的身份... 更多>

    #财产公证
    相关咨询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是什么,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
    • 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怎样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3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
    •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的内容是什么,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的内容如下: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
    • 婚内财产协议效力是什么,我们对婚内的财产进行了公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2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 老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如何, 老年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老年人再婚财产公证的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再婚之后办理了财产公证,相当于对财产做出了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