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的交付方式
(1)现实交付:实际交付动产。
(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3)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4)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动产质权的效力
1、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可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在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质权担保期限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质权人是否可以采取质押物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
297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质权行使方式
146人看过
-
质量保证金支付方式
23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交付的方式是如何的
181人看过
-
权利质押的占有方式
334人看过
-
四种交付方式的区别
196人看过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
物权交付主要有哪些方式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5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1、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与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 2、间接交付 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
-
质权人是否可以采取质押物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该如何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5质押物不可以以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属于担保物权,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提出以质押物作为优先受偿,但是质权人不得在未经质物的所有人同意和债务无法履行的前提条件下,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
-
股权交付方式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31股权交付是由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向新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构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完整有效的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两方面的内容。
-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11、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三种方式为:折价、拍卖、变卖。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
-
给买方是什么方式的股权转让付款方式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 1、使用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 2、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方式; 3、具体的付款方式由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依法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