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11月14日)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还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这一办法是为了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周明)
一、公租房怎么申请,申请要注意什么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二、不能申请廉租房的情况有哪些
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人不能申请廉租房,如果申请人没有当地的户口或者家庭低收入证;有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或者该家庭不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的人均不能申请廉租房。因为依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建设部就《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答记者问
113人看过
-
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
300人看过
-
南宁出台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禁止挪用
56人看过
-
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
299人看过
-
宁夏出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
452人看过
-
廉租房政策中的保障资金来源是怎样的
63人看过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 更多>
-
廉租房政策对廉租房有哪些保障?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1、首先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2、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限定准则收取租金。 3、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本领。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
-
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容是怎么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财政困难地区省级财政部门、XX应当会同廉租住房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处审核认定后的附表1、附表2和相关文字说明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于未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意见的,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的地区,视同不申请专项资金处理。
-
郑州市廉租房管理办法廉租房租金怎样计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1实物配租保障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户(建筑面积)。实物配租家庭享受保障面积标准以内的,租金按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25%予以收取,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配建廉租房的小区,应当实施统一的物业服务标准。持有《郑州城镇较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市、区人民政府还要根据房屋权属情况,给予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20%的补贴。按照这样的房租标准,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一负
-
-
各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