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同案犯能否成为伪证罪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03:42 393 人看过

笔者认为,从侵犯的法益、法律解释、法条关系等角度看,被害人完全可以成为伪证罪的主体。

从侵犯的法益看,伪证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的客观公正,被害人虚假陈述,同样会对司法客观公正造成侵害或威胁。与证人一样,被害人也是向司法机关提供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只是从旁观者的角度见证犯罪事实的某一部分,而被害人则是犯罪行为的经历者,被害人并不缺乏证人概念所要求的任何要件,甚至被害人陈述对于证明案件的事实更为直接和具体。同时,被害人与案件关系更为密切,很有可能基于某种原因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使他人逃脱刑罚。相比证人而言,被害人虚假陈述对司法客观公正性的侵害与威胁可能更为明显或严重,不应将被害人的虚假陈述排除在归责范围之外。

从法律规定来看,被害人完全可以归入证人的范畴。刑诉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该条规定并未将被害人排除在证人之外,而是表明证人的实质条件是知道案件情况,就此而言,被害人和证人并无本质区别。诚然,从狭义的角度,证人与被害人存在区别,但二者的区别仅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但这个区别对于伪证罪的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要件而言并无实际影响,被害人属于广义的证人范畴。

从法条协调关系的角度看,也应将被害人归入伪证罪的主体。刑法第247条规定了暴力取证罪,通说认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中的证人应当作广义的解释,除刑诉法中规定的证人以外还应包括作证的被害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也明确规定,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可见,刑法其他罪名中有将被害人解释为证人的情形,那么也完全有理由将伪证罪中的被害人解释为证人。另外,刑法第307条规定了妨害作证罪,司法实践认为被害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组织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应以妨害作证罪论处。如果认为被害人直接作伪证不构成犯罪,但教唆他人作伪证能够构成犯罪的话,无疑是说实行犯不可罚,而教唆犯反而可罚,有自相矛盾之嫌。

从刑事政策的角度看,也应惩戒被害人的虚假陈述行为。有人主张,被害人本是因犯罪而遭受损失的人,如果因其不实陈述而面临刑事处罚,将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侵害,因此从刑事政策的角度,不宜将被害人列为伪证罪的行为主体。笔者认为,该观点值得商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项基本原则,一个人只要触犯了刑法,不会因为他的身份、地位或者才能、贡献而区别对待,被害人也不例外。被害人如果作虚假陈述,欲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重罪或逃脱刑罚,就单独触犯了刑法,理应接受不利评价。

同案犯虚假供述分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如实供述的,是否一定构成伪证罪,需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讨论。

在单独犯罪的场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单纯的当事人,不可能属于证人,其虚假供述,即使有隐匿罪证的表现或者诬指他人犯罪的表现,也不构成伪证罪。

在单独犯罪的场合,行为人为使真正的犯罪人逃脱刑罚,谎称是自己实施犯罪而顶替真凶的,应成立包庇罪而非伪证罪。

在共同犯罪场合,同案犯避重就轻,将全部或者部分犯罪行为推到其他共犯身上的,属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

在共同犯罪场合,同案犯出于某种目的,将其他共犯的犯罪行为全部或者部分揽到自己身上,为共犯开脱或者顶罪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同案犯的供述相对于其他共犯而言,就是证人证言;将犯罪行为包揽在本人身上,针对其他共犯而言,就是隐匿罪证;相对于避重就轻而言,这种虚假供述并不缺乏期待可能性。

笔者认为,顶罪型虚假供述不应认定为犯罪。主要理由如下:其一,从形式上看,刑诉法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这貌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义务。但是,刑法、刑诉法并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如实回答,会面临不利的后果。没有不利后果的义务,就不是法律义务。其二,刑诉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可见,认定被告人有罪,依靠的并不是其有罪供述,而是全案的证据锁链,同时举证责任在检察机关。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只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佐证,而不能成为定罪的唯一依据。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同案犯顶罪时,出于证据效力和举证责任考虑,不宜认定其构成伪证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胎儿能否成为故意伤害罪主体
    胎儿不能成为故意伤害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胎儿属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能成为此罪的主体。一、赌博罪参与者怎么定罪参与者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如果赌博行为情节轻微,不认为犯罪的,一般给予治安处罚。二、单位是否可以构成开设赌场罪1、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是不成立的,该罪名只能由个人来承担。2、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现行刑法并没有将开设赌场罪归入单位犯罪的范畴,故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三、侮辱诽谤罪构成要件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
    2023-06-19
    494人看过
  • 伪证罪可以成为特殊主体吗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因为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一、本罪与它罪的界限(一)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共犯的界限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则成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
    2023-03-11
    235人看过
  • 代征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以税务机关名义办理各种税款征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法律依据为《执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委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实施前,根据198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济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和1992年两高《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代征人是可作为偷税罪主体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7年的刑法都明确了纳税人义务主体包括纳税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而没有规定代征人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代征人不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实际上,代征人将所征的税款拒为己有的符贪污罪的主体条件的,可构成贪污
    2023-06-28
    270人看过
  • 被告能否成为虚假诉讼罪的主体
    如果诉讼代理人虚构事实,捏造证据等干扰诉讼秩序,可能构成,也会受到民事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4-15
    485人看过
  • 被告人能成为证据开示主体吗
    关于被告人是否成为证据开示的主体问题,各国有着不同的规定,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对此持肯定态度,而英国、日本等国则偏重于强调辩护律师的作用。在我国,理论界有人认为被告人不应成为证据开示的主体,原因有三:其一,由于自身文化水平、法律素养等限制,被告人难以准确有效的把握证据开示并利用证据材料为自己辩护;其二,被告人一般不可能自由收集证据,即使参与也只是控方单向开示;其三,在我国被告人的高羁押率,使得被告人参与证据开示缺少实际可行性,如提押、看押等将牵涉很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势必会加重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负担,使我国本不丰富的司法资源更加紧缺;其四,控方的开示某种程度上可以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悬殊,如果过分强调被告方的开示,一则违背被告人不自证其罪的权利;二则造成新的不平衡,从而将恶化被告人的诉讼地位。我们不能苟同,理由:第一,证据开示是解决事实问题的,当事人对于事实是最清楚的,如果被告人不
    2023-03-29
    207人看过
  • 被告人金鸽犯伪证罪一案
    公诉机关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金-鸽,女,1979年8月28日出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汝检刑诉〔2009〕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金-鸽犯伪证罪,于2009年8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金-鸽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鸽于2007年6月,在收到平舆县公安局原禁毒大队大长刘*武通过他人退还该局于2005年12月16日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位建立现金20176元时,其按照他人授意在出具的收条上,把接收时间写成2005年12月17日。并在没有收到手机的情况下,写收到二部手机。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刘*武涉嫌贪污一案时,被告人金-鸽故意隐瞒事实,作虚假证明,妨碍了正常司法活动。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李某某、位某某、张某某、黄某等人的证言、书证既被告人金-鸽出具的收款条、
    2023-05-03
    472人看过
  • 校长能否成为渎职罪主体
    《刑法》要求罪刑法定,渎职罪是特殊主体,不能因为要追究某些行为的刑事责任就任意扩大主体的范围。校长作为事业编制的人员,虽受政府任命管理学校的各种事务,但并不在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司法解释规定的渎职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内,不能构成渎职罪。渎职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关于渎职类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渎职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
    2023-06-03
    152人看过
  • 警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是否可能成为伪证罪犯罪嫌疑人?
    不可以。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不包括案件的承办人员。被害人、同案犯能否成为伪证罪主体笔者认为,从侵犯的法益、法律解释、法条关系等角度看,被害人完全可以成为伪证罪的主体。从侵犯的法益看,伪证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的客观公正,被害人虚假陈述,同样会对司法客观公正造成侵害或威胁。与证人一样,被害人也是向司法机关提供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只是从旁观者的角度见证犯罪事实的某一部分,而被害人则是犯罪行为的经历者,被害人并不缺乏证人概念所要求的任何要件,甚至被害人陈述对于证明案件的事实更为直接和具体。同时,被害人与案件关系更为密切,很有可能基于某种原因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使他人逃脱刑罚。相比证人而
    2023-07-16
    394人看过
  • 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
    一、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当然具体是否构成的话,还需要看这个伪证罪它的具体的行为表现是怎么样的,如果这种伪证的行为是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对于他人的名义确实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就会构成这样的名誉权侵权。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这个要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话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证人罚款、拘留。若是刑事案件中证人做伪证则可能构成伪证罪。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2023-04-27
    100人看过
  • 被告人翻供后能否构成伪证罪
    一、被告人翻供后能否构成伪证罪1、翻供是被告人的权利,不构成伪证罪。2、伪证罪的主体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二、被告人翻供后能否构成伪证罪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14
    123人看过
  • 伪证罪犯罪主体内容有哪些?
    伪证罪犯罪主体内容主体要件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伪证罪主体的探讨一、对合性犯罪中的伪证主体对合性犯罪是指基于双方的对向行为合力才能完成的犯罪。贿赂犯罪即是典型的对合性犯罪。这种犯罪形式决定了行贿人和受贿人无论哪一方以证人的角色出现,其在证明对方犯罪的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犯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不自我归罪的原则,除
    2023-04-28
    117人看过
  •  两个主体能否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合同中,如果有多个主体且利益相互关联且无利益冲突,他们可以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一般由这些主体共同承担。同时,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一方必须是单个或多个主体,也没有禁止一方有多个主体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如果甲乙双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且他们的利益是相互关联的,没有利益冲突,那么他们可以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一般由这些主体来共同承担的。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一方必须是单个或多个主体,也没有禁止一方有多个主体签订合同。 能 否 共 同 作 为 合 同 一 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可以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具有人身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非法人组织订立。同时,《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且可以设立、领取、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2023-09-08
    94人看过
  • 仅有被害人证言能否认定犯罪
    一、仅有被害人证言能否认定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仅有被害人的陈述是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的,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刑事证据收集的办法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
    2023-06-02
    88人看过
  • 被告人李**徐**犯伪证罪一案
    被告人李*增,男,1957年7月1日生。被告人徐*法,男,1962年2月8日生。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泌检刑诉(2009)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增、徐*法犯伪证罪,于200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增、徐*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2月19日下午,徐*勇家因建房与邻居王某某发生纠纷,并引起厮打,当王某某同徐某某等人一起到泌阳县中医院给徐某某包扎伤口时,徐某某(另案处理)为报复王某某带人赶到医院殴打王某某,将王某某左眼打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徐某某(另案处理)为使儿子徐某某逃避法律处罚,指使徐*法、李*增、吴某某、吕某某、徐某某(三人另案处理)等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言,致使案件不能正常诉讼。上述事实,被告人李*增、徐*法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王某某、吴某某、吕某某、徐某某、徐
    2023-06-03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被害人的伪证行为不构成伪证罪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被害人的伪证行为,不构成伪证罪。关于被害人是否能构成伪证罪的主体,在司法界多有讨论。本人认为受害人的伪证行为虽然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但刑法在第三百零五条明确将受害人排除在伪证罪特殊构成主体之外。被害人的伪证行为也无法构成诬告陷害罪,因为被害人的伪证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后。至于如何惩罚被害人的伪证行为,才应该是司法界的讨论主体。1《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
    • 胎儿能否成为故意伤害罪主体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9
      胎儿不能成为故意伤害罪主体。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
    • 包村干部能否成为的犯罪主体?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某村发生一起砖窑倒塌事件,除追究村长等的责任外,检察院还起诉了这个村的包村干部某甲,甲是乡武装部部长,还是这个村和另外一个村的包村干部,这个包村干部的职责范围也没有一个正式的文件做出规定。乡政府是国家的一级政府,乡武装部部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包村”是上级委派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如有重大失误,应当追究责任,即可以成为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
    • 被害人虚假陈述构成伪证罪主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7
      被害人虚假陈述不构成伪证罪主体。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只有当前述人员故意伪造、鉴定、记录、翻译重要案情,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的,才构成伪证罪。
    • 被告能否成为虚假诉讼罪的主体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