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果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8:02:26 97 人看过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质量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工作成果应当符合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的,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难以确定质量标准的,工作成果应当具备其通常使用效用,如果不具备,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因可以有多方面,如承揽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条件、图纸进行工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技术工作规程进行工作等等。也可能是材料瑕疵的原因,如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承揽人故意隐瞒瑕疵;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承揽人未检验或者检验后未通知定作人调换。也可能是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承揽人发现后,未通知定作人更改。由于承揽合同中,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是承揽人的法定义务,承揽人也就有义务为工作成果的品质负责,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否则承揽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经验收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承揽人。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异议期限的,定作人应当在收到工作成果后的合理期间内将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未及时检验,或者在检验发现问题后怠于通知,或者在收到工作成果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承揽人的,视为工作成果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要求,即使事实上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人也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的,定作人则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一)修理。工作成果有轻微瑕疵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进行修整、修补,使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因修理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二)重作。工作成果有严重瑕疵的,定作人可以拒收,要求承揽人返工重新制作或者调换。因重作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三)减少报酬。工作成果有瑕疵,而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可以按质论价,相应地减少所应付的报酬。

(四)赔偿损失。由于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定作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上损害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除上述四个主要违约责任外,定作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承揽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不返还定金。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双倍返还所付的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签约的工作有违约责任吗
    签约的工作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具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一、签了两年合同之后可以随便辞职吗签了两年合同可以中途辞职。无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以劳动者辞职为理由,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克扣的工资。但是,如果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
    2023-02-24
    71人看过
  • 建筑质量责任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建筑物保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所以不属于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
    2023-02-07
    151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什么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正常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
    2023-03-12
    23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与约定不符,如何解决?
    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处理如下:因承包人原因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质量不合格包括建筑质量不合格和装修质量不合乎标准或合同的约定。建筑质量不合格,是指发展商违反国家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偷工减料,使房屋处于无法居住,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的状态。装修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合同的约定,是指房屋的装修使用伪劣或不符合合同中约定使用的产品,使消费者居住困难,配套不齐全。这两种违约情况,对于前者,购房者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全部款项,支付利息并索取违约金,有的还可要求其它赔偿,这些内容应事先在合同中注明。对于后者,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依标准
    2023-07-07
    76人看过
  • 定作人违反受领工作成果义务的责任承担
    1、一般认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受领工作成果的义务,因为承揽人是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承揽工作的,如定作人不领取工作成果,定作物可能对承揽人或者其他一无用处,为保护承揽人的利益,受领并检验工作成果不仅仅是定作人的权利,同时也是应尽的义务。当然,受领工作成果的前提也是承揽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了工作任务,否则定作人有权拒绝领取。2、在符合上述前提条件下,定作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受领工作成果,如逾期领取,应支付承揽人约定的违约金、逾期领取的保管费用,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定作逾期领取期间,原本由承揽人承担的工作成果风险责任转移于定作人,但基于公平起见,承揽人仍有妥善保管定作物的义务。3、在受领工作成果的同时,定作人所需承担的一项附随义务即是检验义务,检验是承揽人是否承担工作成果瑕疵担保责任的前提。检验包括三方面内容:确认交付时间和地点;查点工作成果的数量;查验工作成果
    2023-06-14
    477人看过
  • 合同约定效力不符合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未履行的违约责任包括下列两项: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的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赔偿损失。赔偿的损失按照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一、借款合同是否能约定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二、买房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
    2023-03-07
    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修理属违约责任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
    • 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是否属违约,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首先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有明确合同约定的按合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责任。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违约责任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六十
    •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7
      当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而交付使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应该由建设方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而建设方组织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确定合格后,之后再出现质量问题的话,施工方要承担违约责任,除了对工程进行维修外,要应该对受到损害的业主进行赔偿
    • 质量不符合约定会怎样导致怎样的法律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的,发包人有权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或支付合理的修复费用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作广义理解,既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也包括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