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限制人身自由的社会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1:44:38 64 人看过

居委会限制人身自由在没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受侵犯的,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机构,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批准,的情况下,都不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在有批准的情况下,也需要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非法限制公民自由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社区居委会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彩礼退还时间限制的社会影响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在原则上就不用退还彩礼。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可以退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且同居生活;2、没办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两年以上;3、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且已生育子女;4、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收的彩礼确已用在共同生活中。民法典关于结婚彩礼钱的问题有规定吗民法典关于结婚彩礼钱的问题没有规定,《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2023-07-01
    202人看过
  • 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影响?
    业主委员会不受居委会管理。业委会,是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取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自助自管机构。居委会和业委会都是为居民服务的机构,不同在于业委会仅为本小区的业主服务,而居委会是为整片地区居民服务的机构,而且居委会具备一定的政府职能,比如民警工作站、党务工作站等。业委会单纯为本小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代理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各类合同。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1、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3、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
    2023-07-13
    444人看过
  • 论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发展的影响
    社会保障和人身保险都是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发展水平的高低对人身保险的发展既有静态影响也有动态影响。由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的影响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但从长期来看,二者之间应并行不悖,共同发展。社会保障与人身保险都是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对因生、老、病、死、残等人身风险而遭遇不幸或困难的人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发展水平的高低对人身保险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了解分析不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的不同影响,对于我国在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下如何加快发展人身保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其影响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加以分析。一、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发展的静态影响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人
    2022-04-11
    350人看过
  • 研究人身自由权的社会地位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为基本的权利,具有一定的地位。人身自由权一般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里有独立的行为,从而不受别人干涉,不受到非法拘禁、逮捕,不被非法限制、剥夺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对于非法拘禁别人的,法院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指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7-01
    42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社会影响分析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七)----司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力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何宁湘律师[前面的话]人身损害赔偿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长期以来,在立法上、实践上以及理论上始终没有加以很好解决的问题。不论人们对当今司法解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意见,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严肃的质问、广泛的讨论以及深刻的思索。200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它是在我国制定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的过程中出台,它受到了法学界与司法界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这天无疑是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日子。于此同时,也无法否认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目前仍存在很多很多问题。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观察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的是否具有溯及力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
    2023-07-02
    453人看过
  • 强制拆除的社会影响
    1、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询问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
    2023-07-05
    377人看过
  • 被害人自陷风险的社会影响
    被害人自陷风险具体来说包括两种情况。被害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其他的行为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被害人统一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对于前一行为来说,责任由被害人承担,例如一个人傍晚躺在高速公路上被碾死,这时就无法追究车主的责任。如果是受到诈骗的情况下陷入风险,由于是遭受到欺骗而作出的行为,所以不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诈骗者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后一行为来说,被害人承诺放弃自己的法益,但这种放弃仅限于轻伤范围以内,财产也可以放弃。例如,被害人自愿被打成轻伤,法律不会介入,但如果被害人被打成重伤,即使是自愿让对方打,但法律也会介入追责。被害人宽恕指什么被害人宽恕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并不限于刑法所特指的被害人,还应包含特殊情况下,如被害人死亡后继承人、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被害人的监护人以及被害人特别授权的人。虽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愿望不能左右法官对被告人的定罪与否,但实际上判决的结果
    2023-06-30
    355人看过
  • 监视居住执行切忌限制人身自由
    对于监视居住,修订后的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作出更为完善的规定,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仍存在如下一些偏差和不规范的问题,亟须解决。一忌加戴械具执行。有的执行机关认为刑诉法对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戴械具未作规定,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系数”,在实施监视居住时对犯罪嫌疑人加戴械具,引起嫌疑人的不解和不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看押、审讯、拘传等任务时,遇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或者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显然,执行监视居住并不属上述任务之列。二忌越权执行。无论是公、检、法中何者决定的监视居住,依法都应交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而有的司法机关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后即自行执行,仅将决定书通报或送达公安机关,甚至有时连招呼也不打。由于受警力不足的制约,还有的办案机关将监视居住的部分执行工作交给并无刑事执法权的保安等临时聘请人员,给诉讼安全
    2023-06-11
    471人看过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多长时间会判刑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就可以达到立案的标准。具体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其他条件满足,比如致人伤残、死亡的,即使非法拘禁未超过24小时,依然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一、最新非法拘禁立案标准2019年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拘禁的最新立案标准为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且每一次的拘禁持续时间都超过了四个小时,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超过了十二小时的,满足上述任一情景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使得非法拘禁罪有了明确的时间入罪标准。二、什么样的行为算非法拘禁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三、非法拘禁时
    2023-02-28
    477人看过
  • 公司被吊销法人是否会被限制人身自由
    首先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起诉如果公司被吊销法定代表人不会被限制人身自由,除非法定代表人构成犯罪才会被限制人身自由。否则公司如何被吊销之后只可能对法定代表人产生下列影响:(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4)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2024-04-20
    226人看过
  • 自然权利对社会的影响
    自然权利的作用。自然权利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善良风俗。即公序良俗,虽不属于法定条文,也具有普遍约束力。自然权利是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由法律、信仰、习俗、文化或政府来赋予或改变,自然权利是不证自明并有普遍性。自然权利是相对于法律权利存在的一种权利。法定权利是由特定的政府,给予其统治下之人民,由国家的立法机构逐条订立并编纂成为法律条文。先占是自然权利先占涉及到自然权利、所有权的起源等问题。在所有权的起源上,梅因、格老秀斯、萨维尼等学者都将所有权的最初产生与占有或先占联系起来。人类在地球上诞生之初,一切自然物皆为无主物,通过先占的方式归属于某一个体或某一部落。所有权是国家与法律产生后,对物的归属和支配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和保护。即通过国家强制力介入,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所有权产生之后,先占仍然是取得所有权的重要方式。因此,通过先占取得对无主物排他性的支配权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不以法律为基础
    2023-07-01
    82人看过
  • 社区矫正是否可以限制人身自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有被依法决定拘留、强制隔离戒毒、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限制人身自由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社区矫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有被依法决定拘留、强制隔离戒毒、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限制人身自由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有哪些特点和好处1、刑法谦抑思想和刑罚经济原则。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刑法理论的进化,人们日渐认识到刑罚尤其是监禁刑固有之弊病,对刑罚的启动持更为审慎的立场,将其作为保护法益的最后手段和补充性措施。另一方面,以社区处遇替代监禁手段改造罪犯,更容易达到促使促使罪犯改悔向上、重新融于社会的目标,同时减轻了国家在刑罚运作上的投入和负担,更符合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原则。2、犯罪学上的标签理论。“标签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并迅速成为犯罪学领域的主流理论之一。该理论运用互动观
    2023-06-11
    98人看过
  • 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的相关规定
    一、看守所会见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二、拘留所会见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司法拘留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及执行等诉讼活动过程中对妨害诉讼的活动的人处以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
    2023-03-16
    57人看过
  • 自离社保会有影响吗?
    视情况而定,在顺利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情况下,一般是没有影响的。一、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劳动关系跨省转移: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4、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5、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6、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
    2023-03-18
    96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会对人身自由造成哪些限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有何影响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
    • 被别人限制了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判多久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限制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 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留置盘问 2、行政传唤 3、管束或约束身体 4、扣留 5、强制隔离戒毒 6、收容教育 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
    • 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限制人身自由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8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7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2、根据行政强制措施的方法、内容、期限和场所,可以分为紧急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性教育改造行政措施两种。
    • 拆迁义务人会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8
      强制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认定,如管制、、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第二百三十八条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