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1、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2、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一、大学生在武汉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大学生毕业生落户武汉条件/材料/办理渠道大全
296人看过
-
武汉大学新生户口迁移政策与手续
165人看过
-
武汉学生集体户口如何迁移?
319人看过
-
大学生返乡创业的融资渠道有哪些
314人看过
-
如何转武汉居民户口“毕业季”大学生落户武汉攻略
388人看过
-
武汉大学生落户随迁条件是什么?
363人看过
邮政把快递弄丢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没有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更多>
-
武汉大学生户口迁入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3凭毕业证即可落户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10月11日政策文件】 武汉大学生落户最新政策文件原文阅读 武汉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规定文件原文 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汉文件原文) 实施时间:2014年7月1日 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创业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只需“三项申请条件”: 一、35岁以下的本科
-
武汉落户武汉学生集体户口哪里落户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武汉集体户口较多,根据网友集体户口落户经验,给大家一个武汉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指南: 关于政策的解读 1.只要是武汉市正规大学毕业生,专科及以上,户口在毕办或者人才集体户,只要在武汉市买房均可以买房落户,如果结婚后1方有房产仍可以一并落户,但要同时办理,不能分离。 2.你所买房产必须是武汉市中心城区,并且买足总价30w或者面积120平方(2008年以前),合同签订日2008年以后按50w,90平方。并
-
武汉大学生户口迁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6答:今年来,我市一直在积极探索“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的系统化户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二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
-
武汉大学生落户步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
-
外地户口孩子在武汉上学, 在武汉的孩子户口迁到了武汉, 学籍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5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只要对方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就读的,就是可以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转学。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