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经过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缺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机制,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疑义没有救济途径,导致有瑕疵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行政程序的证据使用,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虽然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审查,但是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审查力度明显偏弱。
三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由于其形成过程的特殊性,使得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审查时具有先天的障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有什么后果?
(一)签字只是签收,即证明收到了,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本身效力。即使不签收,交警队也可以以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以示送达。
(二)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三)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提出异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提出异议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事故认定的复核
2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复核重新判定的时间
385人看过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333人看过
-
无法受理的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
4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条件的详细说明
4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复核重新认定后怎么处理
246人看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看三点: 一是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 二是违章行为... 更多>
-
复核的性质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6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就是根据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证据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是否存在过错或者程序不当等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认定书怎样写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8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可以在签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
交通事故复核复议的后果,如何认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14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不经过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缺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机制;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审查力度明显偏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
-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是怎么样规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7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重新认定,但是如果确有错误的,可以重新制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仍有救济渠道: 1、可以通过认定机关执法自查时发现,自行纠正,重新制作认定书; 2、可以通过上级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时发现来纠正,认为原认定有错误的,责令认定机关变更、撤销原认定书,重新制作认定书; 3、可以通过向上级事故处理机关反映来纠正,上级事故处理机关经过复核,认为原认定有错误的,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可以
-
交通事故复核认定怎样终止?当事人该如何申请复核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0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很大的,如果我们在驾驶的过程中没有集中精力,那么发生意外的概率是非常大的。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王虹入律师解析。 一、交通事故复核认定怎样终止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