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新户籍改革方案亮点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3 07:53:43 72 人看过

29省份出台户改方案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4月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几个地方还没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随后在4月25日,上海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至此,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增加到29个。

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区分

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安徽提出,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新国企改革的两大亮点
    一、新旧国企改革的不同(一)旧国企改革内容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我国国企进行了第一轮改革,采取放权、让利、价格双轨制等措施,改革方式是承包制和利润留成。第二轮国企改革大体在1995—2004年进行,国企抓大放小,在战略布局上进行大调整,大量退出制造业尤其是竞争性制造业,而相对集中投资于基础产业(开采业、能源产业)与服务业。第一轮国企改革意在建立激励机制,第二轮国企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架构的形成。(二)此次新国企改革内容而新一轮国企改革,涉及领域主要是垄断程度高的采矿、能源与服务业,打破垄断会影响国企利益,基本上无法实施双轨价格。这一轮改革不能指望国企自发推行,不能简单地靠放开价格来实施,不能选择大面积出售国企、实行管理层收购等途径。针对国企发展中的各种不适应,本轮改革需要根据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进行战略性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以
    2023-04-13
    374人看过
  • 四川省户籍改革最新政策四川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2015年7月30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7月30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户籍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关于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方案已起草,有望于近期正式出台。2003年四川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当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去年5月省公安厅出台的《意见中,已提出除成都市外,四川省全面放宽全省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包括“租赁房入户”。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支队支队长**仁真说,要实行租赁房入户必须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租赁房需租住一定的时间、租赁人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缴纳一定年限社保等等,省公安厅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意见尽快制定我省租赁房入户的相关规定。居住证制度是四川省户籍改革的重点
    2023-05-10
    119人看过
  • 户籍改革新规定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2.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仅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属于下列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1)在农村地区(指乡镇村辖区)居民户籍所在地所生子女,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手续(2)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出期间所生子女,回父或母户籍地申报出生户口,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
    2023-07-04
    400人看过
  • 2024年广东最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1年广东最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具体规定是什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统筹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二)基
    2023-12-01
    415人看过
  • 最新的户籍制度有什么改革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基本原则。--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
    2023-12-07
    121人看过
  • 最新2020年户籍改革政策出台
    二零二零户籍改革的最新政策是:取消农村户籍。目前,部分省市已取消农村户口,这项政策今后将在全国推广。取消农村户口后,城乡居民身份不会有区别,据了解,虽然取消了农村户籍,但农村户籍权益不变,农民可享有的权益不变。农村户口迁移的政策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比如降低城镇落户的门槛等。全国29省落实户籍改革放宽落户条件随着上海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达29个。梳理各地方案可见,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少地区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29省份出台户改方案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4月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几个地方还没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随后在4月25日,上海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推
    2023-07-01
    70人看过
  • 2022民法典改革内容:最新解读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规定有:1、离婚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申请离婚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才能申请发离婚证;2、抵押房产可以出售,无需征得抵押权人同意;3、代位继承不仅仅适用在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能代位继承。以上是民法典的重大变化。2022年民法典离婚政策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于子女的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具备法定的情形,法院是会准许离婚的,比如说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者是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者一方有吸毒赌博的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
    2023-07-13
    422人看过
  • 最新驾驶证考试改革意见的八大亮点
    看点1: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可用自备车辆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看点2:驾考培训将推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
    2023-06-05
    393人看过
  • 驾照考试改革亮点
    一、部分城市可抛弃驾校,自主学车《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表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考试的条件如下:1、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2、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3、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4、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二、改变驾校的教育、收费模式当然目前只是试点,大部分城市还是要去要去驾校学习的
    2023-06-08
    283人看过
  • 解读《新消法》新增7亮点
    随着3·15的到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已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新增亮点值得关注。亮点1:消费者享有7日“退货权”,但易消易腐品、数字化商品及刊物等除外。新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付律师解读:该条款针对现实中网购无法退货而设计的法律条款,据权威统计,在网购人群,曾经有33.7%的人想退货,16.7%的人试图退货而未成功(该数据来自人民日报),而现实网购中顾客面对自己的不满意的产品而无法退货,损害了消费者得自主选购商品的权利,而为了体现法律本身的公正,兼顾卖方的权益,但书对该条款进行限制使用,对
    2023-05-01
    341人看过
  • 最新贪污受贿罪司法解释亮点解读
    贪污贿赂犯罪入罪门槛为三万元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备受关注,特别是入罪门槛的问题。最高法刑二庭庭长裴显鼎介绍,《解释》对此问题作出规定,主要考虑《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和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授权两高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所以《解释》对此作出规定,包括将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的刑法确定的五千元,调整到三万元,同时对其他档次的量刑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将贪污罪、受贿罪起点数额提高到三万元,并不意味着低于三万元的贪污受贿行为就一概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数额、情节并重的立法精神,《解释》同时规定,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规定情节的应
    2023-04-25
    213人看过
  • 上海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有哪些
    根据最新上海出台的新户籍制度可以看出,我国的户籍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和简单化。上海新的户籍入籍要求实施积分制入籍,即对于外省人要入上海户籍只要在七大类指标的范围了累积达到100分即可具备入上海户籍的条件。其中七大类指标包括:学历、在上海就职、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海外工作资质、个人荣获特殊成就以及在上海创业投资纳税等七大种类。只要能在以上的七大类中积分达到100分即可获得上海的户籍。这样的要求很大一部分考虑的是个人的综合素质,实施这样的政策在于能更好的为上海市吸引更多的人才,进一步的缓解上海人才短缺的现象以及缓解竞争压力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也为许多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们和更多地外地人打开了入沪的方便之门。这样的户籍改革也能更好的促进上海市整个人才市场和经济的发展,也为更多的人带来了个人发展的机遇。
    2023-05-05
    142人看过
  • 反家暴法最新消息:二审亮点解读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与一审稿相比,本次草案有两大亮点值得“点赞”:二是明确受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在申请受理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要在24小时内裁定。并且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项法律草案初稿公布时,有专家指出,覆盖面比较狭窄,国际社会多有关注的精神暴力、同居关系暴力等均被排除在外,还建议将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都纳入。而此次二审稿显然注重了收集、倾听社会各界的反馈,力求草案更加公正、客观、全面。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视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尖牙”,公权力的介入为防止家暴提供了保障。此次对其裁定做了时间上的限定,并且明确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疑是有效加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效果。从此,保护人身安全不仅需要社会责任和道德相互结合,更
    2023-06-12
    408人看过
  • 2024反家暴法五大亮点官方解读
    反家暴法亮点有哪些1.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2.“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3.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实施制度。4.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5.相关部门不作为将担法律后果。反家庭暴力法五大亮点官方解读:1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可以明显地看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都被列入了家暴的行列。换言之,那些
    2023-11-29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全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9
      六、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对自愿
    • 2020年最新全面户籍改革如何调整户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4
      长久以来,我国的二元化户籍机制都被视为一种不平等的社会现状。很多人因为户口种类分别,享受的公共资源也就分别。通常说来,非农户口人群可享用的公共资源要远胜于乡下户口人群。这样的状况将在2014户籍规则改革后逐渐消除。此次户籍规则改革的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来各方好评,很多人都把这次改革视为促进社会平等的有效手段。在户籍改革最新政策出台后,一位专家表示,这不仅是国家促进社会平等的表现,同时也将有利于增进
    • 养老金改革的最新方案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9
      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像企业职工一样参保缴费,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破除“双轨制”
    • 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才、人口政策,发挥户籍管理制度在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调、迁入人员的户籍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户籍工作主管部门。各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应协助公安机关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 第
    • 上海户籍制度改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上海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转户籍。这个是有一定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共提出了五项申办条件,《实施细则》对其中三项作了进一步细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实施细则》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对于《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