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可以代替丈夫卖还建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8:32:52 365 人看过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

赵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决确认赵某和吴某君在2010年7月3日书写的买卖合同无效;2.判决郭某、吴某兰将北京市通州区一号腾退给赵某;3.诉讼费由郭某、吴某兰负担。

赵某上诉请求:1.判决确认赵某和吴某君在2010年书写的买卖合同无效;2.郭某、吴某兰将北京市通州区一号(以下简称涉案房屋)腾退给赵某;3.诉讼费用由郭某、吴某兰负担。

事实和理由:郭某、吴某兰是夫妻,赵某同吴某兰的哥哥吴某君存在过婚姻关系。在赵某与吴某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单位分配给赵某一套内部职工集资的楼房,即涉案房屋。基于亲戚关系,2010年7月3日,赵某和前夫吴某君商议让郭某、吴某兰替赵某出资620689元购买涉案房屋。2010年5月31日付款50万元,后又给付尾款120689元。

房屋暂由其居住使用,如果日后当赵某收回房屋时,赵某将连本带息返还给郭某、吴某兰。在2018年10月份,赵某同吴某君协议离婚。离婚后,赵某找郭某、吴某兰协商楼房腾退之事,但郭某、吴某兰提出无理要求并拒绝腾房。基于此,赵某在与郭某、吴某兰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

吴某兰、郭某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不同意赵某的上诉请求。

吴某君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赵某的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院查明

赵某与吴某君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8年10月31日协议离婚。吴某兰系吴某君之妹,郭某与吴某兰系夫妻关系。

赵某系北京市T公司员工。2009年,该单位组织内部职工集资建房,赵某符合申购条件。2010年5月15日,吴某兰、郭某向赵某银行卡中转账50万元。2010年5月31日,该笔50万元作为集资建房首期房款由赵某支付给北京市T公司。2010年7月31日,赵某及吴某君出具《买房合同》一份,载明:郭某、吴某兰于2010年5月15日在银行交了伍拾万元预付款,购买赵某在T公司分的一套集资建房。通州区一号。如果卖方悔约,赵某、吴某君立即返还郭某、吴某兰购房预付款现金伍拾万元及利息。

如果此房变大产权时,卖方协助买方办理相关手续。2011年4月,涉案房屋交付,郭某、吴某兰接收房屋,同时,郭某、吴某兰将购房尾款120689元转入赵某银行卡中,由北京市T公司划转。郭某、吴某兰接收房屋后随即装修入住至今,期间发生的物业费、供暖费、车位费等由郭某、吴某兰交纳。另查,赵某并未与其单位北京市T公司签订关于集资建房的书面协议。

2018年10月31日,赵某与吴某君签署《离婚协议书》一份,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进行了约定,但其中并未涉及本案房屋。

本案中,赵某主张其与郭某、吴某兰成立房屋买卖关系,系其将涉案房屋出售给郭某、吴某兰,因单位禁止将房屋对外出售,故主张2010年7月31日的《买房合同》无效并要求郭某、吴某兰返还房屋。为证实己方主张,赵某提交T公司2011年6月22日出具的《关于通大家园住宅禁租禁售的通知》,载明:“……一、严禁出售住房。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住房的,由市局(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违反以上规定的,物业公司将停止一切物业服务。仍不纠正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市局(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理。”

郭某、吴某兰认为,双方系借名买房而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单位内部文件并非法律、行政法规,不存在《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庭审中,法院向赵某释明,如果经审查合同并非无效,是否变更诉讼请求,赵某答复坚持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行为。

本案中,因单位集资建房,赵某作为单位职工享有申购资格。但依据查明的事实,购房款全部由郭某、吴某兰支付,房屋交付后亦由郭某、吴某兰实际长期占有、使用,属于郭某、吴某兰以赵某的名义购买房屋,郭某、吴某兰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行为,符合借名买房的构成要件。2010年7月31日的《买房合同》虽然使用“买房”“购买”的表述,但并不妨碍法院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实际内容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赵某主张双方系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依据不足,法院对此不予采信。

关于《买房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法院认为,单位禁止将集资建房转售他人的规定系内部规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赵某未举证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的情况下,法院对赵某要求确认《买房合同》无效的主张无法支持。因赵某经一审法院释明,坚持合同无效的诉求,法院对其依据合同无效要求郭某、吴某兰腾退房屋的主张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涉案买房合同是否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涉案合同的标的物为赵某单位的集资房,虽然单位出具了禁租禁售通知,但该买卖的标的物并非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种类,即使单位禁止出售给职工以外的人员,后果只可能涉及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能否继续履行的问题,而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而且该合同的内容也并未侵害单位的利益,不属于合同无效情形。由于双方订立买房合同时对合同交易的内容均知晓,不存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形,因此买房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赵某上诉主张买房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

对其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其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吴某兰、郭某腾退房屋,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亦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协议离婚相关文章
  • 妻子与植物人丈夫离婚,谁来代替丈夫出庭?
    叶某和丈夫曹某2013年在工作时相识,不久相恋并结,之后曹某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长期照顾曹某又得赚钱养家的叶某最终不堪重负提起了离婚诉讼;但由于丈夫是植物人无法表达想法,所以离婚诉讼是由公婆代替丈夫出庭参加的,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离婚。谁来代替植物人参加离婚诉讼?植物人一般认定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无法协议离婚,只能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举证其配偶存在虐待、不尽扶养义务等情形存在,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然后由新指定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参与离婚诉讼。本案中,曹某由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他显然是无法出庭参加诉讼表达自己的意愿的;所以此时就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参加诉讼,而他的法定代理人就是他的父母,所以本案是由曹某的父母代其参加的他的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
    2023-05-07
    154人看过
  • 丈夫代替妻子签合同有没有效
    丈夫代替妻子签合同有没有效情况如下:由丈夫代替妻子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妻子委托丈夫签合同或者妻子承认丈夫签合同,合同有效。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只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才能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后果;2、委托合同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3、委托合同的对象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对象,因为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受托人办理某些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百七十
    2023-03-21
    219人看过
  • 妻子代替丈夫写的借条应该怎样偿还
    如果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妻子就要承担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离婚诉讼法院如何处理夫妻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
    2023-03-10
    367人看过
  • 丈夫婚内出轨离婚妻子需要替丈夫还债吗
    是否要替丈夫还债主要涉及到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一方有义务偿还。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4-19
    452人看过
  •  妻子是否需要替丈夫还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产生的债务。如果丈夫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丈夫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债务,则仅由丈夫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产生的债务。如果丈夫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丈夫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债务,则仅由丈夫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 妻 子 是 否 需 要 共 同 承 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或者经营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因此,妻子作为夫妻的一员,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
    2023-09-07
    125人看过
  • 丈夫去世丈夫欠债妻子可以不还吗
    丈夫去世后夫债是否需要妻子偿还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妻子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丈夫去世后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吗1、丈夫去世后房产并不会直接归妻子个人所有。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双方婚后对房产没有约定,夫妻各占一半。丈夫去世后,属于丈夫所有的房产份额应作为遗产处理。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2023-08-12
    421人看过
  • 丈夫可以抵押妻子的房子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买方为卖方提前还贷,买方再贷款的方式。一、夫妻之间可以转按揭吗夫妻之间可以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符合办理转按揭的条件的,就可以转按揭。具体条件是:(1)原来的借款人必须还清尚未归还的本金及利息;(2)原借款人对所购的房屋需要具有合法的处置权利,并且房屋并未设定其他权利。二、二手房按揭有哪些风险二手房转按揭风险有:卖方突然变卦,买方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卖方需要承受一定的风险;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
    2023-03-06
    432人看过
  • 能否让妻子代替丈夫使用医保卡?
    老婆不可以刷老公的医保卡。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卡上有余额,可在参保统筹区内的医保定点医院看病用于支付自付部分。使用非本人医保卡就医,属于欺诈骗取社会保险行遇行为,社保部门可以对借用者处以罚款,对出借者停止医保卡报销的处罚。医保卡可以给家人刷吗不可以,医保卡只能是本人才能使用。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使用是实名制的,因此只有本人才可以使用,别人不能借用。医保卡是不能借给他人使用的,把医保卡借给他人,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而且把医保卡借给他人住院报销,属于骗保,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另外在买商业保险时埋下隐患,不但影响投保,还可能因为病史被拒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23-07-05
    417人看过
  • 夫妻可不可以代替扣分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不可以。不可以。办理时要求本人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去交警部门办理,代扣分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2024-05-04
    336人看过
  • 丈夫替妻子写遗嘱有效吗
    一、丈夫替妻子写遗嘱有效吗1、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见证遗嘱,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2、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而由他人代为书写的书面遗嘱。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该遗嘱形式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妻子是与遗嘱有利害关系的人,代立遗嘱无效。代书遗嘱必须符合哪些条件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二、代立的条件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2023-06-08
    332人看过
  • 丈夫死亡了,妻子名下的房产可以卖吗
    一、妻子去世丈夫继承房产能卖房吗?1、过世一方生前立有遗嘱约定其房产由其配偶继承,则另一方可以将房产过户后到自己名下再行出售。2、过世一方生前未立遗嘱的,房产不可以出售,要进行遗产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二、房屋继承的房产证过户流程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
    2023-04-06
    140人看过
  • 妻子可以代丈夫起诉公司欠款吗
    一、妻子可以代丈夫起诉公司欠款吗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一位或两位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广义而言,被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士包括当事人的近属内之人,而妻子正是属于此类范畴之中,因此,她具备了代表丈夫提起诉讼的资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代表他人进行诉讼时,必须向该人民法院递交一份由委托人亲自签署或盖印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二、起诉公司欠款公司不应登报有用吗所述措施确实实用性极高,面临企业拖欠债务长期未予偿还的情况时,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通过搜集相关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交给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如果支付令经过合法程序下达之后,相关企业仍未按照规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话,只能果断地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若企业败
    2024-04-03
    200人看过
  • 离婚后妻子和孩子要替丈夫还赌债吗?
    离婚后,孩子不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债权债务的承担只涉及债权债务的相对人,一般不会涉及他人。父母欠下的债务只由父母去偿还,和孩子无关。例外:父母去世后,孩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需要承担父母的生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是否要承担丈夫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对待: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钱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最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具体如下:1、妻子同意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和丈夫共同偿还该债务。2、妻子并不知丈夫欠下的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离婚后妻子不必偿还。3、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提示:对于债务的性质要区分清楚,究竟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最后提醒:1、离婚后孩子一般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2、妻子未知丈夫赌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妻子不必偿还该债务。
    2023-06-08
    262人看过
  • 丈夫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妻子吗
    一、老公把房子过户给老婆可以吗可以。1、需要过户资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等。以上都要原件,最好能事先准备两份复印件。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到公证处去搞赠与公证。4、关于婚内财产的转移,不收税费,只收工本费。二、想了解一下对于老公遗嘱不给老婆可以吗老公遗嘱不给老婆是可以的。个人财产个人可以自由分配,但遗嘱所要处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而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约定无效;另外如果老婆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也必须要给其留下必要份额,否则遗嘱无效。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
    2023-04-04
    35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协议离婚
    相关咨询
    • 丈夫可以替妻子签裁定书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妻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丈夫在代替她签字的话,要妻子的授权委托才有效;但是如果丈夫是妻子的监护人之类的话,就可以不需要妻子授权,代替妻子签名。
    • 丈夫要替妻子签协议而妻子是否可以替丈夫签协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3
      妻子为丈夫签署协议构成表见代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订立合同,表明代理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终止代理权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债务纠纷妻子可以代替丈夫起诉别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8
      可以,但是必须仍以丈夫的名义起诉。
    • 丈夫坐牢,妻子能代替丈夫起诉借款人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由丈夫出具委托书,全权委托你催收借款,你就可办了。
    • 取保候审保证人妻子可以让丈夫来代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