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险豁免投保人,投保人算被保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41:40 201 人看过

这是投保人的权利。

一、什么是豁免险

豁免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如身故、残疾或重疾等),在保险期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而合同依然有效,其相当于给保险上一份保险,在特定条件下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分担风险的功能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重视。

二、豁免险的投保条件

1、什么保险最该买豁免险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本身保费就很低廉,达到豁免要求时,往往也已经达到合同理赔的标准,或者理赔后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对其增加豁免保障意义不大。

2、豁免险应该买给谁

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豁免责任中,豁免对象都是针对投保人也就是缴费人的。投保少儿险,不用说豁免当然是买给大人。而在成人投保中,你可以自己同时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旦豁免,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妻子愿意为丈夫投保(实际拿的还是丈夫的钱),妻子是投保人,丈夫是被保险人。这时万一丈夫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作为投保人的妻子则不享受豁免待遇,保费还必须照常支付,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基于这个原因,我们通常推荐实际承担保费的人作为投保人,更加符合豁免保障的目的。

3、豁免险投保不要舍本逐末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豁免险虽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不仅要自己支付相应的费用,豁免利益的获得条件也是相当严苛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投保人相关文章
  • 交通意外保险的豁免
    1、交通事故保险免赔项目。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死亡或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的自伤或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023-05-31
    259人看过
  • 申请豁免投标报价好吗
    申请豁免投标报价好吗?
    2023-05-07
    250人看过
  • 外交豁免权犯罪豁免吗
    外交豁免权犯罪不可以豁免。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一、外国人在中国殴打他人应该处罚吗应该处罚。殴打他人按照情节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收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二者都具有公法性质,一定程度上代表国家主权,因此适用属地管辖,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和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还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是有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受中国法院管辖。二、中国法院有权对外国人判死刑吗有,但也
    2023-04-11
    378人看过
  • 主权豁免是管辖豁免吗
    主权豁免并不是管辖豁免。主权豁免:又称国家豁免。主权国家不受别国法院管辖的权利,主要是司法豁免,即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免受另一国法院的管辖。主权豁免也包括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参见外交特权。美国具有历史的法律原则之一。政府是国家主权的代表,不经其同意,在法院不受追诉。管辖豁免,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院对其起诉或以其财产作为诉讼标的。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的主权豁免具体是怎样的1、国家的管辖权概念:国家根据自己内部的法律,自主的对的人,物和时间惊醒管理和处置,并排除其他国家和组织的非法干涩。具体说,分为以下情况。理论上国家的管辖权分为:一、域外管辖和域内管辖二、对人管辖,对物管辖,对事的管辖三、立法管辖,司法管辖,行政管辖四、属域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A.属地管辖权。以领土为对象对领土及资源管辖;以领土为范围,对领土内人、物、事管辖B.属人管辖权。包括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
    2023-08-18
    271人看过
  • 投标报价有哪些豁免
    什么是豁免要约豁免要约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能触发法定要约的增持时,依法免除发出要约的义务。在中国,接受并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法,如果任何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30%至30%以上,或低于50%至50%以上,有必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要约。收购条件为过去52周内股票的最高收盘价,但股东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因此,在市场上,的大股东经常提出有条件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30%或52%以上。其中一个条件是,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1)投资者或者一致行动人持有或者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
    2023-05-07
    493人看过
  • 保险豁免权有几种情况
    一、保险豁免权有几种情况1、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在缴费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在赔付重大疾病后主险保费不用交了,也叫被保险人豁免。2、投保人保费豁免在交费期间投保人发生意外身故或严重残疾或因疾病身故或患重大疾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主险保费不用交,这种通常发生在少儿险上。二、什么是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的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身故、疾病、轻症、中症或重疾等情况,经公司批准,可豁免剩余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费豁免可分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有些保险产品可双豁免,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中任意一方发生事故都可豁免后期保险费。三、哪些情况可以保费豁免1、父母发生事故,孩子可保费豁免大部分少儿保险中是包含保险豁免这一项保险责任的。假如购买了一份少儿保险,当父母因身故或全残无法继续承担保费时,可豁免此份少儿保险剩余的保险费,仍可继续为孩子提供相应的保障。2、保险双豁免很多
    2023-04-14
    209人看过
  •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豁免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豁免。在第二款中,保险公司免除责任,即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是恶意的,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主要目的是规定保险公司在救助受害人过程中,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提前支付救助费用的义务。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保险公司经常以此条款为抗辩理由,认为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赔偿接受者的医疗费用,并有权追偿。我认为这是对这篇文章的误解。由于该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提前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并不免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赔偿的义务。第二款规定,因上述情形之一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免除对被害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不是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这两项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
    2023-05-31
    126人看过
  • 担保人豁免责任的案例有哪些?
    第一,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二,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而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主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无效的担保合同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哪些情况担保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下列情况下担保人可不承担连带责任:1、主债权消灭的;2、担保权利已经实现的;3、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但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以及其他的情况。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
    2023-07-01
    292人看过
  • 承运人的责任豁免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雇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时的过失:(2)火灾,由承运人过失引起的除外(III)自然灾害、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危险或事故政府或主管当局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拘留(6)罢工、停工或劳动限制(7)在海上拯救或试图拯救人命或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标记缺失或不清楚(11)经仔细处理后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除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以外的其他原因依照前款规定免除承运人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承运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023-05-07
    356人看过
  •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豁免保险是否
    保险公司如果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的话,是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5)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当期费用的,合同效力终止,合同效力终止后两年内双方未就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达成协议的,
    2023-03-01
    119人看过
  • 商业保险豁免权有什么用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商业保险豁免权有什么用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如果是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是可以理赔的,如果是想用豁免功能的话估计不行,因为豁免功能豁免的是投保人,而投保人又有先天性疾病,这样的话最好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了解清楚,免得以后理赔麻烦.豁免有两种:一种是针对投保人豁免。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有什么事发生,孩子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另一种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例如:在交费期,被人身体发生状况,可豁免未交完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险,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险种都可以附加保险豁免条款,甚至有的保险本身就拥有保险豁免功能,无须再单独附加。案例演示:2007
    2023-05-05
    315人看过
  • 证人公共利益豁免
    法律综合知识
    证人公共利益豁免是指如果证人作证时有关信息的公开对国家或公共利益的损害将超过裁判的价值时,则不得强迫证人公开有关信息。换言之,如果有关信息的公开将损害公共利益,则必须排除或者撤回该证据,使其不得在诉讼中使用。同证人特权一样,证人的公共利益豁免规则仍然是一个价值选择规则,所要解决的是不同质与量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即诉讼发现案件事实的公共利益与其他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证人的公共利益豁免,在大陆法系国家或者具有大陆法系渊源的国家和地区,也像证人的特权一样,被称为拒绝作证权,但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则存在相当的区别。例如在美国,证人公共利益豁免原则被认为是属于特权规则的一个组成部分。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别,是因为特权规则所要解决的主要是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而公共利益豁免原则所要解决的主要是保守国防秘密、‘国家安全秘密等公共利益与法院获得相关证据以进行适当司法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
    2023-04-21
    61人看过
  • 投保人死因不明保险人不能免责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中国人保明光支公司支付投保人妻子杨某及子女意外伤害保险金20000元。2006年3月31日,投保人张跃庭在被告处投保一份与您同乐意外伤害定额保险,保险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止,保险项目为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分别为20000元和10000元,受益人依法律规定确定。2006年8月5日清晨,张跃庭起床后突然摔倒,先后被送往明光市中医院和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侧基底节区出血,于2006年12月30日去世。经司法鉴定,张跃庭有高血压病史,2005年曾发生右枕叶脑出血,经治疗后好转。此次右侧基底节区出血的原因存在损伤因素或疾病本身引起的两种可能,现难以明确。2008年1月,经法院调解,杨某与被告就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给付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因被告不同意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杨某携子女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
    2023-04-23
    189人看过
  • 绝对豁免与相对豁免区别
    一、绝对豁免与相对豁免区别限制豁免主义主张把国家行为依其性质或目的分为主权行为(亦称统治权行为、公法行为或非商业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亦称管理权行为、私法行为或商业行为);把国家财产分为用于政府事务的财产和用于商业目的的财产。对于国家的主权行为和用于政府事务的财产未给予豁免,对于国家的非主权行为和用于商业目的财产不给与豁免。绝对豁免主义认为主权国家之间是独立的,平等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所以,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无论其性质如何,均应享有豁免。二、豁免权的特征(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如果律师在
    2023-06-11
    22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保人
    词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可把投保者改为被保者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获得投保人相关的权利,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且要注意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投保人... 更多>

    #投保人
    相关咨询
    • 保险保费豁免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保险保费豁免是什么 豁免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如身故、残疾或重疾等),在保险期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而合同依然有效,其相当于给保险上一份保险,在特定条件下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分担风险的功能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重视。 二、主要种类 1、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豁免应用面较宽,可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 2、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明确的针对性
    • 买XX保险夫妻互做投保人有哪些好处?可以加豁免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则获得赔偿,加投保人意外豁免保险,假如一方出现意外互做投保人有一点很明显的好处,同时另一半的保险豁免保费。这点很重要。香港保险顾问手打
    • 被保人申请豁免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0
      被保人豁免的意思就是,若保单的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发生豁免约定情形,比如发生轻症,中症,或者重疾等,那么就可以免除保单剩下的未缴纳的保费,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 保费豁免() 种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4
      1、是针对投保人豁免。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有什么事发生,孩子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例如:在交费期,被人身体发生状况,可豁免未交完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人为避免被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祖孙投保并不违法。这点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他们忽悠老人这点,则是非常可恶的。 你当然有权去要回所有的钱款。 很多人忍气吞声,才导致保险公司有恃无恐,教业务员行骗。 具体怎么操作,无非是和他们讲道理,让他们知道后果的严重性。 但事实上,每天去保险公司吵架的人不计其数,都是在被骗之后,无奈退保的。 我建议你先去和保险公司交涉,交涉不成,起诉。 真当天下没有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