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1:52:07 133 人看过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诊断结论。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

(三)诊断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一、职业病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格式范本
    编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工作单位:申请鉴定主要理由:职业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鉴定结论:处理意见:鉴定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1、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2、本鉴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用人单位,第三联交劳动者。相关法律知识: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鉴定事由;(二)参加鉴定的专家情况;(三)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四)鉴定时间。
    2023-04-22
    326人看过
  •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医师队伍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素养,保障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范围内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活动的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专业技术培训、资格考试、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卫生监督所负责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申请受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
    2023-08-17
    77人看过
  • 出院病情证明书跟诊断证明书一样吗
    一、出院病情证明书跟诊断证明书一样吗两者不一样。1、出院诊断证明书,是经过治疗后已经康复的证明。如果用这个办理保险实际上不算明智,因为你住院了,也暴露了你有病的历史,可能引起保险公司的担心!2、诊断书,应该是一般意义的健康体检,经过全面检查后给出的确定诊断。二、诊断证明书相关内容诊断证明书需要诊断当天开具的,盖章在之后几天去盖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员工提供的材料有医院盖章,并且属于首次诊断的材料即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
    2021-10-30
    190人看过
  •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出具诊断证明书的主治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责。3、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4、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5、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由门诊办公室盖门诊印章。为住院病人开具诊断证明书由医生所在科室盖章。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
    2023-02-20
    76人看过
  •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四)其他有关资料。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5、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6、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综合上文来说,尘肺病是属于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之一,然后尘肺病的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有六点,
    2023-08-10
    500人看过
  • 如何诊断职业病
    根据卫生部[57]卫防齐字第145号文件的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以及必要的全面的病理化学检查,并详细了解患者的职业史和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如果所患疾病确定是由恶劣的工作环境所致的,就可以诊断为职业根据卫生部[57]卫防齐字第145号文件的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以及必要的全面的病理化学检查,并详细了解患者的职业史和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如果所患疾病确定是由恶劣的工作环境所致的,就可以诊断为职业病。如果患者临床症状虽然与某种职业病的临床症状相类似,但是,通过分析其职业史和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发现致病原因与工作环境无关,则不能诊断为职业病
    2023-04-22
    207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多久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受理职业病鉴定申请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四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一、矽肺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
    2023-06-21
    300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鉴定职责分工
    1、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的技术指导和疑难、无诊断标准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2、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职业病诊断组负责省管单位职业病诊断工作;3、市(地)职业病诊断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工作。参见:关于认真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的通1、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的技术指导和疑难、无诊断标准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2、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职业病诊断组负责省管单位职业病诊断工作;3、市(地)职业病诊断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工作。参见:关于认真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的通知(豫卫监[1999]38号)发布日期:1999年7月6日执行日期:1999年7月6日
    2023-04-22
    97人看过
  • 哪些情形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
    一、哪些情形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1、职业病诊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1)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2)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二、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供哪些材料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023-06-14
    121人看过
  • 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
    广东省卫生厅文件粤卫〔2003〕18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为规范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管理,保证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公平、公正、准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五月六日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保证职业病诊断鉴定公平、公正、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诊断鉴定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诊断鉴定机构第三条省卫生厅成立省职业病诊断鉴定领导小组,下设省职业病诊断鉴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职业病鉴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病防治院。第四条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应成立本市职业病诊断鉴
    2023-05-03
    112人看过
  • 修改有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秦希燕代表进一步分析认为,出现职业病维权难的深层次原因是立法设置不合理、对诊断、鉴定职权的监管机制乏力。他说:“为切实保障患病职工权益,减少维权阻力,防止职工以开胸或其他代价更高、更极端的方式维权,有必要对《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进行修改。”据介绍,《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秦希燕认为,该规定未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相关资料的具体义务,很笼统,且将决定资料提供义务者的权力赋予了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诊断和鉴定机构认为由谁提交,就应由谁提交,主观随意性增大,客观上为这些机构办人情案、关系案提供了便利条件。正是基于上述模糊规定,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依据该条规定作出了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
    2023-06-05
    135人看过
  •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职业病包括尘肺、放射病、中毒、皮肤病、眼病、耳鼻喉疾病、肿瘤、哮喘、烟热等。职业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职业病赔偿包含以下内容: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康复费;4、残疾用具费;5、停工留薪期待遇;6、生活护理补助费;7、一次性伤
    2023-06-30
    84人看过
  •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4]215号浙江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对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04]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从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并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另设立专家库。此复。二00四年七月一日
    2023-05-03
    167人看过
  • 职业病的诊断与赔偿
    对于职业病,它是由于职业的原因而造成的,作为劳动者就职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是要对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因为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要得到职业病的赔偿,对于职业病赔偿项目有哪些?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这两大方面的知识了解是极为重要的。一、何为职业病: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2、确诊职业病,关系到工人能否享受国家的劳动保险待遇,故不仅是医学上的问题,也涉及到正确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二、申请诊断职业病所需什么资料?1、申请职业病诊断,提供下列
    2023-04-22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中的职业病鉴定证明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否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
    • 诊断证明书职业病影响结果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
    •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诊断职业病有明文规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诊断职业病有明文规定 根据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参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
    • 工伤认定,是否需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7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