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借条上盖章能否视为保证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8:20:29 73 人看过

公司在借条上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在法律上不能视为保证人。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方如对第三方有明确要求其对借款承担保证义务的,则不仅仅是要求第三方签字或盖章,一定要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明确第三方同意进行担保的意思表达,否则可能导致保证义务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得到支持。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证人的定义

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

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

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

5、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因为保证人的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而从债务不能比主债务更多。反之,他们可以承担较少的债务。因此,如果主债务人承诺给予十个金币,保证人可以就五个金币保证债务,反之则不可。又如主债务人的承诺是无条件的,保证人的承诺可以附有条件,反之则不可。多与少不但指数量而言,而且也指时间而言,多者指立刻给予某物,少者指一定时间后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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