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对婚姻无效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6:32:41 210 人看过

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国家法定男女结婚年龄?

国家法定的男方结婚年龄为二十二周岁以上,女方结婚年龄为二十周岁以上。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如果男女双方有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会导致该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存在法律规定禁止的情形的,不能结婚的,被禁止的情形有违公序良俗、也不利后代健康。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的、受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人失踪后婚姻无效认定时效有多长时间

人失踪多久婚姻都不会宣布无效。

只有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或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的,才会导致婚姻无效。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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