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资格案件不是一般的民事审判程序,但可以组成合议庭去审理,也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合议庭成员相关规定:
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各级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5、成员职责: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三大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除一部分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的全部实行合议制,行政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6、成员的法治化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法治化要求是指合议庭组成人员的资格。《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二、我国刑事审判的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独任审判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一人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制度。独任制适用于以下情形:
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
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
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
三、民事诉讼合议庭各庭组成人数
民事诉讼合议庭组成人数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合议庭组成公告:选民资格案件
351人看过
-
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收费吗?
493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被告列谁?
378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如何确定?
183人看过
-
发起选民资格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382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选民资格案件用)
394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02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结,适用于一审终审制,与普通案件有别。此类案件采用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仅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普通案件则可以选择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采用二审终审制。
-
那么选民资格案件哪些人必须到庭?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
-
选民资格案件审理期限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3民事申诉类案件,只有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
-
选民资格案件适用什么程序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3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选民资格案件提出的时间限制?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第一百六十四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