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公章的借条具体是由单位负责偿还。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是属于设立中的公司盖章的,其由法人负责偿还债务;法人未成立的,其设立人负责偿还债务,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限期借条要求提前还款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
(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并且,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诚实作用原则,双方履行合同须诚实、善意的履行。如果提前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可能会给他造成损害。
(二)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双方约定,在借款期间,应该每个月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借款利息。但是债务人在支付第一个月利息后就不再支付了,这时候就构成预期违约,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再履行合同义务。为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没有按照借条的用途使用出借的资金时,或债务人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借条的义务和责任时,可以递交案件的证据和案件的证明材料,要求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提前偿还借条中的欠款。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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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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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盖有公章谁偿还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盖有公章的借条自然是单位负责偿还债务的,因为任何加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就代表着是单位行驶的相关行为,除非单位能够举证公司当中的有个别人员自己在借钱的时候冒用了单位的公章,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自己举证的,债权人只需要直接向公司索要相关的欠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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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盖公章的需要盖法人章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不需要。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组织机构本身。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这个组织机构的公章。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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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盖有公章要怎么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301、如果服务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借条上加盖的服务部公章是假的,只能向借款人追偿贷款。2、如果公章是假的,借款人不构成表见代理,无法向服务部上级部门索赔。借款是否有效,首先要考虑借款事实,这是目前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第一要素。由于只有公章不能确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署,因此贷款事实必须特别审查。而且借贷事实,恐怕需要联盟汇款等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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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盖公章的意思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9从借据的首部借款人处以及借款内容上看,均可以确认实际借款人为杨爱某。公司仅仅是在尾部借款人落款处加盖公章而已。由于杨爱某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在借据上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视为公司对借据内容的确认。公司对在借据上加盖公章行为构成了对该债务的自愿加入,应当就该款项向陈某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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