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4:53:14 184 人看过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例如。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好处

1、公平。知识是在不断累积中更新和发展,文化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创作活动不可能离开对已有作品的借鉴和利用,没有人能说他的作品与前人的积累完全无关。既然创作需要吸收他人的成果,那么就不应阻止他人利用已有的作品。著作权人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让渡自己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对其作品不能享有无限制的独占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获取和享有的畅通,为更多的创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这也是正是利益平衡的关键。

2、效率。在承认公众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允许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的使用,是为了保证利用的效率。合理使用是一项权衡各方得失,以求社会总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它在保证作品的正常传播利用、著作权人及时收回创作成本、避免出现信息不足的前提下,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区域做出合理划分。

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划出一个合理的范围供公众无偿使用,而又不会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省去了每次对作品使用都要征得作者同意的麻烦,减少了交易成本,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它促使各方的利益在一种基本的平衡和协调关系中得到最大满足。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作用著作权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一种,其目的就是在于防止著作权人权利的滥用,损害他人的学习、欣赏、创作的自由,妨碍社会科学文化技术的进步。合理使用制度在防止著作权人权利滥用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

创作活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建立在前人智慧的基础之上,没有前人作品的启示和借鉴,创作就如无源之水,无土之木。对于他人作品的利用得益于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它从法律上规定了著作权人放弃其享有的一部分权利,这不但使借鉴前人作品成为可能,而且使得创作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大幅度降低,激励了创作活动的发展。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受教育权。

教育活动是一种传播知识的行为,而著作权人对于其作品的传播享有垄断性的权利,社会公众获取知识的权利与著作权人控制知识的传播和利用的权利必然会产生冲突,而合理使用则是化解这种冲突最有效的方式。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为个人学习使用以及课堂教学使用列为合理使用的方式,其目的就在于鼓励个人学习,发展教育事业,维护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合理使用相关文章
  • 浅谈著作权人精神权利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国际上通行的版权术语。其一般的含义是指版权法规定的在某些情况下对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许可,亦不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进行使用的合法行为。它是作者以外的其他人对版权作品不经作者同意而以合理的方式加以使用的特殊权利。众所周知,合理使用产生于公平正义观,而公平正义观在版权法中表现为一种平衡思想。平衡是现代版权法的基本精神,合理使用的目的与版权法的基本宗旨并不矛盾,即充分协调公众使用作品要求与作者权利主张的关系。合理使用制度是版权法重要的安全阀。然而在未来的网络环境中,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互联网上经济权利及精神权利合理使用的范围,事关作品创造者、作品传播者、公众三方的利益,它是维持版权各方利益平衡的关键。如何在作品创造者与统称为作品使用者的作品传播者和公众之间选择一个公平的支点,使得二者利益的天平不倾向任何一方而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关系到版权制度的成败。这
    2023-04-23
    97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网页上传播的下列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即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以外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版权权利人和邻接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使用情形,属于合理使用:(1)将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表的言论转贴于其他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著作权人声明不许转贴的除外;(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信息网络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以其他方式传播的除外;(4)通过信息网络向
    2023-06-07
    496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要以用书面形式吗
    1、一般要以书面形式签订。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
    2023-02-17
    261人看过
  • 如何合理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你知道吗
    社会组织往往需要使用他人的一些作品用于公益活动,那么在著作权法下,如何合理使用来实现服务其公益目的?合理使用是指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注意合理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其中以下几种是社会组织比较容易利用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2023-06-08
    441人看过
  • 无法获得著作权的情形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何种作品属于禁止出版、传播,应当根据出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目前尚无出版法。但根据目前《关于处理违法的图书杂志的决定》中,下列图书、杂志是违法的:(1)反对现行政权、违反现行政策、法律;(2)破坏民族团结;(3)妨碍邦交、反对世界和平;(4)泄露国家机密;(5)宣扬淫秽、凶杀、纵火、等犯罪行为的;(6)具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时事新闻只是一种客观事件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对时事新闻的报道是为了迅速广泛地传播,如果给予保护,就会影响它的传播,难以达到及时传递信息的目的。(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几项内容本身是一种通用工具,不具有独创性,不符合作品的独创性。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
    2023-02-10
    479人看过
  • 著作权限制的具体情形
    根据世界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1、合理使用;2、强制许可;3、法定许可三种方式。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主要规定了有关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限制条款。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一、著作权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
    2023-03-22
    176人看过
  •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未向著作权人付费,可以使用作品,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得侵犯:(一)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学习、研究、鉴赏;(二)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3)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要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刊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播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广播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六)翻译、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供学校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使用,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
    2023-05-07
    369人看过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其管理的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可以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但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当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并且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权利人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后仍然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是,如果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许可使用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权利人在此有效期内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业务材料。
    2023-06-08
    201人看过
  • 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情形
    除上述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外,其余的职务作品都由作者个人享有著作权。但是受到下列的限制:(1)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的权利(2)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外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利用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一、职务作品作者在完成作品之后归属权是属于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
    2023-03-25
    124人看过
  • 著作权人转让权的使用
    被转让的著作权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其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著作权转让的国家,只能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不能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有些国家,著作权的转让必须由著作权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书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形式签署,方为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的转让必须经过登记程序,对抗第三人,著作权的转让必须是权能完全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是著作权的转让,或者转让改编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或者不能自由转让权利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必须同时转让,这种不完全的权利转让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的许可权著作权中的各种产权可以分别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商,将演出权转让给演出团体,将录音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广播权转让给**电台,等等。即使是一个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的法文版转让给a出版社,英文版转让
    2023-05-07
    339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形
    一、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形(一)根据案件现有证据,难以确定权利人损失数额、侵权人非法获利;(二)经法院释明,权利人明确请求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亦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权利人损失、侵权人非法获利。对于难以证明权利人受损或者侵权人非法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确已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不应适用法定赔偿方法,而应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二、发生著作权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一)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三)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
    2023-06-08
    133人看过
  • 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有什么范围
    一、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有哪些范围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针对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②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根据《著作权法》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
    2023-03-19
    318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什么?
    根据我国《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作品的形式和载体不光为文字和纸面的,作品的文字输入计算机被数字化,纸面变成了软盘、硬盘、优盘、磁带、CD—ROM等多种载体形式。这些作品又能被传输到网络空间,有的又组合成“网页”,又形成了网络作品。从来源上看,网络作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传统形式的作品,如书稿、电影胶片、唱片等借助数字技术在网络中予以重现;一种是直接以数字化的二进制编码为载体在网络上创造的作品。网络作品与传统作品的区别仅在于作品存在形式和载体的不同,作品的表现形式不会因数字化而丧失“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而且由于网络所具有的高速、海量复制与传播的特点,使这些作品的可复制性反而有了质的提高。因此,所谓的网络作品并未与现行法律对作品的界定相违背,它与传统作品作为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并无区别。
    2023-04-19
    139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中的使用权怎么处理
    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是:一般是调解、仲裁、诉讼三种。1、调解:是处理案件最优先考虑的方式,通过第三方的调解,可以根据沟通的内容来决定是否达到一致。2、仲裁:如果著作权的纠纷是建立在合同条款之上的,当调解不成功的时候,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进行仲裁解决。3、诉讼:这是最常用来解决纠纷的方法,调解不成功的,仲裁裁决不履行的,都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什么?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
    2023-02-18
    25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主要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 更多>

    • 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情形包括哪些,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二、【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著作权法》主席令第2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
    • 什么是合理使用著作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四是不
    •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7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十三种情形包括为了学习或者研究,使用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介绍问题的时候适当引用他人发表的作品,在报道新闻的时候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或者广播电台刊登已经发表的讲话等。
    • 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定义及其合理使用的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5
      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范围为: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
    •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原则性规定,以合理使用为理由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和适用条件;(2)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所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法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3)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4)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