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在合同中如何体现有效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3:10:17 87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双方通过协商之后才可以进行确定,如果一方的当事人不接受免责条款的话,本合同将是无法去订立的。同时必须得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免责条款需要能保障合同当事人的人身以及健康免受损害,否则就是无效的。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一般来说,以下免责条款无效:第一,显失公平的无效;第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第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第四,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第五,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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