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病复发工伤申请的办理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5:10:21 232 人看过

如果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提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正式受理后会重新安排鉴定,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人。

工伤申请事项因写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写明员工本人信息,所在单位以及从事工作内容。并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在受伤之后如何处理,需要真实填写。

例如:

工伤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

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

申请方联系人:申请方联系电话: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工伤认定时间:年月日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某公司职工,于X年X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某岗位工作。在X年X月X日上班时间,在某地点发生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某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市X医院治疗,诊断为X,现已住院治疗X个月,花费医药费X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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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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