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00:11 344 人看过

一、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

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在于不起诉的条件不同以及是否具有绝对性。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即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由于存疑不起诉不具有绝对性,人民检察院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依然可以提起公诉。

二、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几种具体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三、法定不起诉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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