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53:26 336 人看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2.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三、关于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后续管理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应对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纳税人分户归档管理,定期将留存的公证证书复印件有关信息与公证机关核对,保证公证证书的真实、合法性。?

(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合作,定期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与房管部门的赠与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强化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后续管理。?

(三)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评估,将本期无偿赠与不动产的有关数据与历史数据(如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做进一步检查和核对,对确有问题的赠与行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个人赠与不动产过程中,向受赠人收取了货物、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但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办理无偿赠与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关处罚。?

(五)税务机关应向房屋中介机构做好税法宣传工作,使其协助做好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收管理工作。

附件: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以下由赠与人(或代理人)填写赠与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赠与不动产地址

面积(㎡)

以下由受赠人填写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与赠与人关系

赠与人声明

我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无偿赠与,不收取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赠与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赠与人(代理人):

年月日

受赠人声明

我无偿接受了所拥有的不动产,没有支付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受赠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受赠人: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或征收机关)填写

无偿赠与资料审核

契税征收机关

印花税征收机关

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符合无偿赠与规定。

审核人:

年月日

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办理人:

年月日

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办理人:

年月日

其他说明事项

办理人:

年月日

注:如赠与人死亡,由代理人代为填写此表并签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房产赠与妻儿免个税无偿受赠者将缴20%个税
    今后,只有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等三种情形可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除三种情况外的赠与,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以打击借假赠与逃避个人所得税等问题。通知规定,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有关部门对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予以明确。今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可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部门强调,除上述三种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023-06-10
    348人看过
  • 个人将不动产赠与其他个人征不征营业税
    问题:我有两栋房子,现将一栋赠与我弟弟了,这种情况缴不缴纳营业税?答: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规定: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
    2023-06-07
    252人看过
  •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要收税吗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明确相关问题,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
    2023-05-05
    98人看过
  • 个人无偿捐赠不动产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0号公告,现将简化个人无偿捐赠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向特定亲属捐赠等形式无偿捐赠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个人金融商品等营业税部分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向照顾者或照顾者捐赠符合财政部国税法规定,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受赠人的《赠与接受公证书》或双方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个人金融商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2。个人无偿捐赠房地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捐赠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3)对负有直接扶养、扶养义务的扶养人、扶养人;(四)房屋产
    2023-05-08
    119人看过
  • 无偿赠与产权免征个税的三种情况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新华社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况。根据两部门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通知强调,除这三种情况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
    2023-06-10
    230人看过
  •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一、遗产继承要交税吗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根据94方案购买例外)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二、不需要缴纳继承税的遗产有哪些(一)下列
    2023-04-02
    132人看过
  • 新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不再办理公证手续(2023)
    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中“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
    2023-05-03
    289人看过
  • 个人房产无偿赠与他人办理免税手续需提交哪些资料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去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时还应注意哪些程序性的规定呢?笔者认为,应提前了解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哪些资料。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
    2023-05-05
    60人看过
  • 无住所个人税收管理的探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招商引资的发展,外籍人员越来越多。但由于其流动性大,语言不通,给无住所个人的税收征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探讨。一、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法是做好外籍个人依法纳税的基础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性强,既涉及国际间税收管辖权判定与划分问题,又涉及对应收入和应纳税额计算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属于国际公务事项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把搞好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定期培训涉外企业财务人员,让涉外企业财务人员明白无住所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规定,便于解答外籍人员学习税收规定随时提出的问题。同时为外籍人员提供通畅的咨询渠道,指定税务人员为其随时服务,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地宣传税法,使其明白境内、境外哪些所得纳税、哪些所得免税。在此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对所辖外籍个人进一步进行约谈,提高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二、健全行之有效的动态征管手段是全面控管无住所个
    2023-06-08
    263人看过
  • 河北房产个人所得税三类情形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临近年底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咨询又热起来。针对近期百姓在合伙经营企业、房产过户赠与、股权转让等比较热门行业方面的个税咨询,河北省地税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分类解答。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等问题,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针对该咨询,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
    2023-06-07
    85人看过
  • 亲属间赠与房产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023-04-22
    267人看过
  • 个人无偿赠送房产需缴纳营业税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和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三种情形;由于此前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仅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行为不视同销售,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个人发生无偿赠与的行为如果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那么不征营业税,发生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要按照新规定缴纳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在确定应纳税额时,因为没有营业额,所以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
    2023-06-07
    333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赠与
    个人所得税
    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种有:印花税,双方都需要缴纳,税率是0.05%;契税,这是受赠方(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缴纳的,税率是3%。(具体税率可能受当地政策影响略有不同)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予需要视同买卖,赠予方依照买卖情形缴税(一般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非住宅还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受赠方则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税目)以及3%的契税,同时双方都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具体税率可能受当地政策影响略有不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1996年,为作曲家麦丁举办个人作品音乐会,中国轻工业总会干部曲莉莉捐资11万元,并约定在音乐会上安排曲莉莉的女儿曲演奏部分曲目,双方未签书面合同。1997年元月26日,麦丁作品音乐会如期举行,曲在音乐会上演奏了4首乐曲。当曲莉莉得知麦丁用其部分赞助费制作1996年,为作曲家麦丁举办个人作品音乐会,中国轻工业总会干部曲莉莉捐资11万
    2023-07-07
    189人看过
  • 财政部规定房屋赠与产权无关者收20%个税
    httpnews.Qq.com2009年06月15日1514法制晚报本报讯(记者张媛)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今天上午,财政部发布通知,房主要将房产赠给与该房屋产权无关的人时,对方需要缴纳该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规定,以下赠与情况免收个人所得税,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此之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2023-06-10
    156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如何缴纳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税?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个人无偿赠与房产如何缴税答: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
    • 赠与不动产再出售个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5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1%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详情请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115〕172号)
    •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要求其纳税人补交契税是否合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
    • 个人因赠与不动产产权变更是否征收营业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深地税发[2001]810号2001年12月21日)宝安分局:你分局《关于个人继承赠与等涉及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行为是否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宝发[2001]339号)收悉。对个人继承、赠与等涉及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批复如下:一、个人因继承和夫妻离婚而进行财产分割所引致的不动产产权转移,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不
    • 无偿赠与房产子女个税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房屋无偿赠与子女免征个税。具体规定是: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