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52:46 291 人看过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又一必经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可以亲自承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承诺。其他人作出的承诺仅应视为向要约人发出的一项要约,而不能构成有效的承诺。

一、要约的一般规定是如何的

要约的一般规定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求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承诺书与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是:1、含义不同、主体不同,承诺书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而协议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共同作出的;2、订立程序不同,承诺书需由承诺人作出承诺并通知对方,而订立协议一般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三、承诺与撤回什么关系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刻成立,所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则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便不能撤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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