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0、“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11、“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车辆盗损责任自负”(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3、“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14、“超期一个月,衣服损坏丢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5、“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16、“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7、“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8、“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伤害的,本俱乐部不负责任”(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9、“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20、“旅行社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火车、轮船等客运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不承担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霸王条款”为无效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
最高罚款三万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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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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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霸王条款都有哪些呢?如何面对霸王条款?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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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不可忽视的“霸王条款”?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买方无权调整合同有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会写明“该合同一旦签字生效,买方将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等类似条款,其实这就是霸王条款的类型之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经过协商后制定的,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意外的情况,使得合同的约定与实际不符,这时就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作为当事人的买方,自然也是有权利对合同进行调整的。二、延期交房可免责“若非卖方的原因而导致的延期交房,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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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的定义是什么?所谓的霸王条款即霸王条款的含义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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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是霸王条款,是霸王条款还是霸王条款??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系霸王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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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3“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 “霸王条款”主要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