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劳动关系成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9:53:00 472 人看过

如果学徒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则确认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基本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我们在诉讼中所称的劳动争议,通常指的就是狭义的劳动争议。

二、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吗

1、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签劳动合同意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从此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交纳各项保险,向员工支付各项福利。而劳动者也从此受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束。而入职申请仅是劳动者一方要求签劳动合同成为正式职工的一种方式,如果企业不接受,双方建立的仅是事实劳动合同。2、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雇佣关系没劳动合同成立吗?
    成立,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要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23-06-20
    172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否需劳动才能成立?
    提供劳动不一定就意味着成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认定劳动关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是否提供劳动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惟一标准职工档案转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根据职工档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职工并没有被安排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近日,北京一中院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为此类劳动争议案给出了答案。一中院根据已查明的案件当事人杨静(化名)的档案材料已转至某工程总队,且该工程总队也为杨静继续缴纳了相应社会保险的事实,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判决要求某工程总队为杨静安排工作岗位。杨静原在北京市公交汽车驾驶学校有限公司工作。199
    2023-07-07
    457人看过
  • 勤工俭学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勤工俭学”通常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此即,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无论是在校中专生、大学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生,在通常情况下,囿于其全日制在校生的身份,难以成为法律意义上适格的“劳动者”,其在“勤工俭学”过程中与用工单位间并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二者间仅形成劳务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
    2023-03-31
    124人看过
  •  师傅与学徒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该段内容讲述了师傅和学徒在劳动关系上的学习内容。师傅是用人单位,学徒是劳动者。如果学徒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处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师傅和学徒通常学习的是劳动关系,但师傅是用人单位。与学徒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师 傅 和 学 徒 是 否 属 于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分为劳动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其中,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非劳动合
    2023-09-07
    393人看过
  • 企业股东可以成立劳动关系吗?
    公司股东能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东,股东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故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一、母公司一定是子公司股东吗不一定。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虽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利,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它们之间的控制关系,可被利用,比如操纵子公司转移定价、避税、对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二、公司股东是劳动合同关系么
    2023-03-21
    307人看过
  • 单方作出劳务派遣,劳动关系成立吗
    1、劳务公司单方作出劳务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关系成立。2、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并且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要订立劳动合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一、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即终止吗(一)实际中,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关于续签的问题有下面几种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就会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就有经济补偿。而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就是终止了劳务派遣关系,从上面的规定看,你此时可以向用工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原派遣人员还在用工单位工作,该用工单位也支付其劳动报酬并进行
    2023-02-14
    183人看过
  • 学徒制是一种雇佣关系吗
    1、学徒制是一种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它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制为基础的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利用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主叫雇主,雇员叫雇员。二是如何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具体的,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我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而且,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对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与公务员制度相比,农民工、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不满16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男性超过60周岁的,不构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更为广泛,公民、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平等主体都可以形成雇佣关系
    2023-05-31
    313人看过
  • 没有底薪只有提成,劳动关系成立吗
    不成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必须要有底薪,且底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当事人签订了没有底薪只有提成的劳动合同,则该合同无效,劳动关系不成立。一、无责任底薪真的会给吗是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约定的薪资。无责任底薪指员工不用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指标就能得到的薪水,员工对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有一点“不劳而获”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员工每个月“保底”的薪水。对于得到无责任底薪需要付出什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二、扣底薪违反劳动法吗扣底薪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
    2023-03-29
    140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试用期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试用期成立劳动关系。试用期的员工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员工进厂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如下:1、员工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2、如果与工厂协商不成功,员工可以通过有关的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3、如果最后没有得到解决,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以下赔偿:1、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3、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员工试用期期限是多长1、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才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这也就是
    2023-03-25
    327人看过
  • 仲裁书中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劳动关系仲裁书执行有时效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协议的执行期限为二年。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多久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应当在12个月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上目前对申请执行后多长时间进入执行,什么时候结案没有明确规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
    2023-02-23
    204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规范和调整,法律的适用也更多的体现出国家的强制性和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以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狭义的兼职,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兼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
    2023-04-11
    383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只要没有劳动合同就不成立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且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劳动者;劳动者也根据公司的安排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对公司的业务作出贡献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考勤记
    2023-06-23
    139人看过
  • 学生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无论大学生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都不能招收16岁以下的工人,大学生一般都是成年人。具体而言,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合同签订培训后,秦皇岛晴隆县农村张笑(2005)在河北接受了>四年。2008年,已经大四的小张毕业后开始奔波工作。很快,小张就被省会桥西区的一家通信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引住了。2008年12月10日,双方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公司聘请小张主要从事无线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3G标准之一)工作。合同期限为2009年2月5日至2010年12月21日,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800元。同时,合同还规定公司应为小张提供相应的职业技术培训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小张于2008年12月15日和12月23日两次向公司支付共计6000元。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15日,参加了浙江华为合作授权培训中心组织的td-scdmarnc产
    2023-05-07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学徒的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学徒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学徒与师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的一种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 学徒期间会不会有劳动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8
      如果学徒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则确认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知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基本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道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
    • 劳动关系的成立与劳动时间有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30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有关系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学徒工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指的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从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很多相似性,在本案中认定甲与A修理部之间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应当结合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各自的特征及其区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A修理部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中的用人主体 劳动关系的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中国境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而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
    • 非法建立劳动关系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违法,但如果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同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