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做了伤残鉴定是不是就没有停工留薪期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3 16:57:05 128 人看过

一、工伤做了伤残鉴定是不是就没有停工留薪期了

1.一般伤残鉴定书上没有停工留薪期。

2.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工伤鉴定多久才能有结果

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六十日内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n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n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n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伤残鉴定后就没误工费了吗?
    一、伤残鉴定后就没误工费了吗?伤残鉴定后,就会计算伤残赔偿金,不再计算误工费。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最长可以计算至伤残鉴定结论作出的前一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怎样申请伤残鉴定伤情稳定后,即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来说三个月到半年之间就可出具伤残鉴定了。这要根据损伤的程度,如果功能恢复,时间后延;如果损伤严重,不可恢复,三个月以后就可出具鉴定。劳动伤残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
    2023-04-28
    304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好了还是没鉴定才能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一、工伤鉴定需要多久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二、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有哪些?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2、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2023-03-29
    174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鉴定怎么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停工留薪期鉴定怎么做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限是必须经过专业评估和鉴定的事项。伤者所在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工伤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诊断证明,参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的标准,确定工伤员工的具体停工留薪期间,一般的来说,这一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停工留薪期间,伤势有所好转,且已被工伤医疗机构确认无需继续停工留薪治疗时,那么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即可终结该停工留薪期间。若工伤员工想要暂时延长停工留薪期,则需在即将结束日期前的三天内向所属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供工伤医疗机构开具的假期证明。获得用人单位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间。倘若工伤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则自停工留薪期限届满之日起即会自动终止。当用人单位对于工伤员工申请的延长停工留薪期存在疑问或者异议时,应在接到申请通知书的七日之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024-03-29
    265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伤好了做吗
    一、工伤鉴定是伤好了做吗工伤鉴定是在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医治康复,也就是伤好了以后去做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单位作息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上下班路线图,以及公安机关等法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效证明。(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派工单、出差单等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其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工作时间表、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4)因履行工作职
    2023-06-07
    389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可以报工伤鉴定吗
    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间可以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一、工伤保险有误工费吗?工伤赔偿里没有“误工费”这一项,但《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职工设置了“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停工留薪期最长可以是24个月。因此,对于受工伤的职工,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还是会有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2023-04-03
    483人看过
  • 工伤是不是达不到十级伤残就没有赔偿了
    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的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护理费用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
    2024-04-23
    281人看过
  • 工伤超过一年了久做不了伤残鉴定吗
    一、工伤超过一年了久做不了伤残鉴定吗不管是工伤发生后还是工伤治疗好后,超过一年不能做工伤鉴定了。自发生工伤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工伤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但是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理由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
    2024-01-24
    368人看过
  • 工伤停工留薪期与伤残等级有关系吗
    工伤停工留薪期与伤残等级没有必然关系,按医疗机构书面休养证明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023-03-16
    312人看过
  • 做了伤残鉴定没申请工伤如何处理
    一、做了伤残鉴定没申请工伤如何处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做可以依据《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工伤认定办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向工伤办申请。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三、工伤并未构成伤残如
    2023-04-22
    189人看过
  • 工伤等级和停工留薪鉴定
    一、工伤鉴定与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以诊断休假单作为主要参考,一般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两者的鉴定机构和鉴定标准不同。工伤鉴定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
    2023-03-29
    342人看过
  • 劳动局怎样鉴定工伤停工留薪期
    一、劳动局怎样鉴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定,各地规定不同,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1、根据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满一年的以及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根据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3、根据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以及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
    2024-02-03
    239人看过
  • 工伤鉴定需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吗
    一、工伤鉴定需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吗实际上,对于伤残鉴定而言,我们并须等待停工留薪期结束才能实施,只要伤势稳定或患者康复即可提交劳动能力鉴定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员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若经治疗其伤情已达相对稳定状态且对劳动能力产生了潜在影响,则必须进行劳动能力专项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2024-04-28
    59人看过
  • 工伤赔付停工留薪期间可否鉴定
    一、工伤赔付停工留薪期间可否鉴定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间可以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赔偿一样吗1、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伤残赔偿不一样。工伤鉴定及赔偿依据工伤条
    2024-01-29
    280人看过
  •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的时候需要做哪些鉴定呢?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可以进行伤残鉴定,没有统一规定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一般来说,如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的判定不服,有疑问就可以去申请二次工伤判定。二次工伤判定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或其家属对之前的工伤判定结果不服有疑问。那可以到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将第一次判定的相关资料交到第一次鉴定的机构,把资料封存,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来通知鉴定,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判定后,出具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2023-08-08
    3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不是一但申请了伤残鉴定停工留薪期就结束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劳动能力鉴定完毕后,未必停工留薪期结束。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各省制定停工留薪期标准而确定,这个标准适用于每个伤者,即相同伤情,停工留薪期标准相同。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相同的伤情因个人恢复能力不同,而造成恢复时间长短不一。例如,某青壮年受伤后经3个月治疗伤病情稳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因起受伤部位的停工留薪期标准为4个月,所以其停工留薪期应当为4个月,而不会因劳动能力鉴定而终止。
    • 伤残鉴定书没有休息期能做停工留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8
      伤残鉴定书上一般没有停工留薪期。伤残鉴定书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给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的,伤残鉴定书可以作为停工留薪期限的参考依据。
    • 停职留薪期,是指申请了伤残鉴定,还是指做了鉴定伤残后结束?A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治疗期间,在劳动能力鉴定时进行判定时间长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
    • 工伤没做伤残鉴定二次取钢板有停工留薪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3
      1.按旧伤复发,享受停工留薪期和工伤医疗待遇,一些省市对这种情形停工留薪期期间有明确的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
    • 工伤没做鉴定伤残就可以过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工伤认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前置程序,因此,不能直接申请伤残鉴定!上说到公司领导愿意赔偿,如果真这样,也行,让他们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赔偿,你方也可以自己去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让公司按伤残等级结果,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伤残等级赔偿,工伤认定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