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抵消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6:52:15 187 人看过

对特殊侵权行为领域是否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作了的规定该条明确了两点:一,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民事损害赔偿,机动车一方(即侵权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即受害者)与有过失,则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损益相抵

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该条明确了两点:

其一,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民事损害赔偿,机动车一方(即侵权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其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即受害者)与有过失,则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相互出资或持股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法规定,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本条是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法规定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本法第12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第25条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可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是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组织形式只能是这两种形式中一种。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由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任何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都是对该公司出了资;任何人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都是购买了该公司的股票,从而持有该公司股份。所谓
    2023-06-06
    254人看过
  • 债务互相抵消应符合哪些条件?
    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有: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互相抵销。一、合意抵销是什么意思协议抵销的意思是:按照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抵销双方的债务。协议抵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销。协议抵销对标的物的种类和质量没有特殊要求,对双方债务是否履行期限也没有要求。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可以协议抵销。二、法定抵消应具备什么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即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不得抵销,否则不
    2023-04-12
    145人看过
  • 合同双方互相欠债可协商抵消
    租房自掏钱装修约定出租方给补后提出停交房租抵装修费———案件回放某公司张经理承租了2000平方米房屋作为公司营业地,租期10年,年租金30万元。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投资60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与出租方签订了由出租方在合同终止时予以补偿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现距离租赁合同终止整差2年,请问,张经理可否不交后两年的房租,而与出租方应付的60万元装修补偿款抵消?司法解答昌平区司法局杨桂栋、张龄元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故张经理可用后两年的房租抵消出租方的欠款,但须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实行,否则是违约。
    2023-06-09
    399人看过
  • 取消相互担保
    债权人
    1。债权人免除一个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其效力及于其余保证人。在德国、奥地利等规定保证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国家,债权人免除一个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其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消灭,但仅限于原担保责任扣除免责担保人应承担部分后的余额。〔19〕在法国、英国、香港等共同担保人有权分享各自利益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当债权人免除共同担保人的责任时,其余担保人免除对其分享权利损害的程度或范围的责任。[20]但是,这只发生在共同担保人的出资权行使之前。债权人在分割共同担保人的担保债务后解除共同担保人责任的,其他担保人仍对其分担的担保债务负责,不受债权人行为的影响。因为债权人的行为不影响他们的利益。为此,值得注意的是,当债权人免除共同保证人的义务,并将权利保留给其他共同保证人,使其义务不受免除的影响时,保留是有效的,其余保证人的义务不免除或减少。但是,该免责事由仅在债权人与被免责担保人之间发生效力,其余担保人
    2023-05-08
    77人看过
  • 两个孩子相互跑来相撞责任
    两个小孩发生碰撞可以根据他们双方的过错划分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一、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一)过错责任。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二)过错推定。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四)公平责任。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
    2023-04-05
    1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刑事赔偿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吗
    一、交通事故刑事赔偿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吗?刑事责任无法折抵民事赔偿,但积极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
    2023-06-03
    248人看过
  • 互相殴打怎么划分责任
    打架互殴,责任的划分为:1、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2、发生聚集性打架斗殴事件,参加的当事人都应该受到处罚,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3、两人打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一方造成另一方受伤的,处拘留和罚款;若情节严重的,其拘留期和罚款数额相对增加;其中,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或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斗殴罪是否需互相殴打聚众斗殴罪不需互相殴打,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
    2023-07-21
    415人看过
  • 相互担保,有责任偿还吗
    一、相互担保,有责任偿还吗1、有责任。因为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例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担保责任需要偿还全部债务吗连带保证责任指两个以上保证人相互之间对于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连带承担的保证责任。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间负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共同保证人,对同一保证责任有连带关系,任一保证人均对共同保证的债务负全部的清偿责任,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得向
    2023-06-14
    499人看过
  •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1、违约的基础是合同的存在,侵权不需要事先合同;2、违约侵犯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预期利益,一般是财产利益;侵权既可以侵犯对方的财产权,也可以侵犯人身权;3、违约只能起诉对方,不包括精神抚慰金;追究侵权责任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和诉讼时效2年;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侵权原因后的一年内。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有什么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借款合同
    2023-07-04
    408人看过
  •  相互债务的抵销规定
    本文介绍了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和效力。债权债务抵销是指债务人将自己名下的债务与债权人名下的债务相互抵销,使双方债务相消。抵销的前提条件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且债务数额相当。抵销的效力是形成权,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1.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存在相互借贷关系;2.双方债务数额相当。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2.抵销的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互 负 债 务 抵 销 权 人 权 利 义 务 解 析在处理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应根据其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来确
    2023-10-05
    101人看过
  • 互负债务抵消的条件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享债权、互负债务,这是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都必须是合法存在的。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所谓同种类的给付,即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的与品质较差的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债务抵消的效果是债务互相清偿,因此用于抵消的债务应已到清偿期,如此才能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是为债务人设定的,原
    2023-02-24
    84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相互之间侵权的责任
    一、未成年人相互之间侵权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相互之间侵权的,如果未成人的财产的,以其财产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可以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
    2023-01-21
    387人看过
  • 打篮球互相撞到有责任吗
    在进行激烈的篮球比赛时,如不幸遭受撞击导致伤害,若此状况系因竞赛过程中合法的身体冲撞而引发,则无权向对手提出索赔。究其原因,篮球运动作为一项极具竞争性的体育项目,选手间的肢体碰撞在所难免;同时,选择参与此类充满潜在风险的竞技活动,也应当被视为自愿冒险之举。因此,运动进程中的合理身体冲撞引发的伤害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无法对肇事方提出赔偿请求。然而,若损伤系由超出合理范围的身体冲撞所造成,受害人仍可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024-08-17
    59人看过
  • 电瓶车相互碰撞责任划分
    一、电瓶车相互碰撞责任划分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责任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采用多元化归责原则,根据交通事故主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即: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其承担赔偿责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
    2023-03-06
    151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相互抵消的债务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0
      债务抵销只能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一、抵销当事人相互负债; 2、法定抵消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 三、约定抵消的,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 四、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 三角债能相互抵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4-06
      三角债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本人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受互相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9
      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4、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 什么是相互抵消债务的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30
      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 1、抵销的当事人互负债务; 2、法定抵消的,须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约定抵消的,须当事人协商一致; 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债务相互抵消要交税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9
      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6]126号)规定,《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1997]226号)第五条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未经市国税局批准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因相互磨账造成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