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申诉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5:10:35 292 人看过

你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申诉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刑事申诉的程序如何进行

(一)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二)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三)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裕华路西路65号。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核准死刑案件、具有特殊情况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决定假释的案件;4、受理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7、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8、对审
    2023-08-12
    34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
    法(刑二)发〔1987〕25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申诉工作,加强审判监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处理刑事申诉作以下暂行规定。第一条刑事申诉一般由原终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审查、处理;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第三条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二、不服本院第二审判决、裁定的;三、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基层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仍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四、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处理的。第四条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11
    3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刑事案件申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一)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四)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
    2023-06-19
    154人看过
  • 刑事申诉法院公开审查的程序是哪些
    1.适用公开程序审查的刑事申诉案件(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决定的申诉;(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5)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上述案件立案审查后,均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下列情形除外:(1)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2)申诉人不愿意举行听证会的;(3)其他认为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2.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形式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主要以举行听证会形式进行。3.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听证员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聘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其他社会人士担任。每次听证
    2023-03-01
    433人看过
  • 湖北省高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湖北省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2、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1、武汉、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民商事案件;2、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3、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4、一方当事人为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案件;5、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辖的案件。
    2023-05-05
    169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格式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核准(或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核准或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本判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4
    21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可以到高级人民法院吗
    是否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关健是看是否是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一审:如果是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审,则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由地方基层法院进行的一审,则只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不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问题所述是指向法院起诉而不是上诉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级别管辖的规定,只有在属于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才有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才可以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案件有极少的。一般的情况下,普通的民事案件都只能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条件的,则应向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民事诉讼可以不出庭吗1、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能否不出庭,需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原告本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婚姻的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出庭的,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拘传。2、对于那些必须要出庭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很明确,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023-07-31
    391人看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权侵权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或者全部技术特征原则,在判断是否为专利侵权,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成立,这又被称为相同侵权或字面侵权。2、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部件移位、等同替换、分解或合并等替换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3、禁止反悔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是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一种限定,也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依照《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
    2023-04-13
    321人看过
  • 民事申诉案件省高院受理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省高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省高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省高院必定会审理相关民事案件。一、什么是省高院省高院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省高院受理案件类型,其主要职责是什么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4、审理死刑缓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2023-04-01
    182人看过
  • 哪些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1、受害者。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受到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被害人作为被犯罪行为直接侵权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2、死亡受害者的近亲。受害者死亡的事件中,由于当事人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消失,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民事权利需要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附近的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近亲属范围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夫妻、父母、孩子、同胞兄弟、姐妹。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该诉讼的原告人:附带民事
    2023-08-05
    294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各自管辖那些案件
    所谓管辖,简单的说,就是确定第一审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1.其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023-06-11
    6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部分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又称形式意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性法律或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又称实质意义的民事诉讼法,指除了民事诉讼法典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实体法、程序法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的部分内容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
    2023-05-04
    128人看过
  • 2024刑事申诉去哪级法院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申诉去哪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二、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
    2024-01-27
    58人看过
  • 刑事申诉到哪级法院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申诉到哪级法院1、不服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一般应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不服的,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4、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申诉或者再审改判,申诉人仍不服的,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
    2024-01-10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哪些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7
      可以通过再审或申诉程序实现诉权: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 民事申诉高级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刑法刑诉最高人民法院的程序怎样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程序比较复杂,根据案件的不同受不受理也不好说,建议你请个律师告知相关事项,由律师来帮助你
    • 刑事申诉到哪些法院呢?要哪些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申诉向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或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 刑事申诉的条件: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
    • 刑事案件移送到高级人民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