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预留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否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8:24:51 247 人看过

一、不预留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否可以?

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比较符合实际的作法是,国家相关部门在制订新的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时,设定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违约责任的规范条款,以逐渐推广适用。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为此,《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二、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的变化:

1、首次明确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

缺陷责任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关系承包人切身利益。实践中,发包人经常有意或无意将工程质量保修期与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挂钩,要求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方可返还质保金。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因此,如果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那么质保金就要等到工程寿命结束才能收回,这显然是对承包人不公平的,由此也造成了大量的质保金返还争议。

虽然《老办法》中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的最长期限。在发承包双方未对缺陷责任期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质保金的到底应当何时返还。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观点并不统一(以2年、5年作为质保金最长返还期限的案例均有出现)。本次新出台的《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这是国家首次正式对缺陷责任期最长期限进行明确,将有利于减少质保金返还争议,缓解承包人被拖欠工程尾款的状况。

2、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

《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其中,关于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最先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已采用其他保证方式,不得再预留保证金的规定,系之前《老办法》的原文规定。

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二)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则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发包人最经常采用的质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实践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这一常规性的质保金扣留方式,将与《办法》中关于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发生冲突。从合法性考虑,今后发包人应尽量采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保金的方式,或采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函的方式。

3、预留工程质保金可由第三方托管

《办法》规定,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虽然《老办法》中对工程质保金的托管已有类似规定,但《办法》本次特别强调了托管金融机构的“第三方”属性。希望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的监管,实现工程质保金的专款专用,避免质保金的延期返还,解决发包人挪用、滞留工程质保金导致施工企业权益损害的情况。但由于该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实践中能否被顺利接受不容乐观。

在《办法》出台之前(特别是在《清理保证金通知》出台后),部分省份对于工程质保金的第三方托管已有比较具体措施。例如吉林省规定,质保金应存入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并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协议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第三方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将质量保证金存入,对未结算完成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施工单位开设的账户。质保金仅用于支付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缺陷而进行维修的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增加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其中,第(七)项是本次《办法》新增内容。

除非是在此之前已经缴纳过保证金了,如果不愿意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话,应该说在建筑市场当中是根本没办法生存的,因为投资者和开发商根本就不愿意和这种建筑单位来合作,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是必须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工程质保金特地下调了相关的比例,也是体现了对于质保金的注重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中如何计算质保金
    一、建筑工程中如何计算质保金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二、建筑工程质保金要在什么期限内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为,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十四日内,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发包人没有异议的,就需要返还承包人保证人,如果超过十四天的期限
    2023-09-10
    130人看过
  • 何时应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
    一、何时应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应当在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之后返还,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的,则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多久工程保证金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2023-07-27
    25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保金能要得到吗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能要得到吗在建筑工程领域,质保金作为保障工程质量的一种经济手段,其能否得到往往取决于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具体如下:1.质保金可以是质量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无论是哪种形式,其目的均在于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2.在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且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需扣除质保金的情况下,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要得到的。3.这也需要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积极履行保修义务,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质保金被扣除。二、质保金是否工程合同必备条款?1.关于质保金是否为工程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并未直接提及质保金作为必备条款。2.在实践中,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的权益,质保金条款往往被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其中。3.它明确了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支付时间、返还条件及程序等关键事项,为合同的
    2024-07-25
    3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资质是否能挂靠
    一、建筑工程资质是否能挂靠建筑资质不是否能挂靠。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由此可见任何形式的建筑资质挂靠都是不被允许的。《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建筑工程基础是否能分包不是否能分包。基础工程是主体工程,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依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是否能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是
    2024-01-10
    21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证预留金是什么意思
    我国目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很是重视,而且为了确保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安全我国也出台了很多法律条文,当然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需要缴纳一定部分的质保金,大多数人都对质保金存在很多疑问,工程质量保证预留金是什么意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
    2023-06-04
    43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多长时间能拿到钱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建筑工程没有违反合同,损害人身权益,可以及时退还。在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保修期(一般为一年),保修期届满后一般会支付。但同时,法律对建筑工程进行了最低质量保证。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5年;3、供暖和制冷系统;2个供暖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5、装修工程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
    2023-08-07
    1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情况下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除此之外,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情况下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022-07-08
    125人看过
  • 注册建筑公司不要资质是否可以
    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公司注册资金条件1、先在工商局注册一家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2、公司成立后,办理建筑业三级总承包资质,按标准,需招聘3名以上建造师(房建专业)注册到贵公司;3、等建造师注册成功后,请准备提交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人和三总师的身份证、照片和职称证,20人以上工程及经济类人员身份证和职称证,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发票,购买相关机械设备的清单和发票等;4、以上资料收集完成后,在建工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并到当地区建委申请购买资质申报密码锁及备案;5、把所
    2023-08-17
    47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资质是否可以通过挂靠方式获取
    一、建筑工程资质是否可以通过挂靠方式获取建筑工程资质是不可以通过挂靠方式获取的。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建筑工程资质怎么获取1.准备办理资质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建筑公司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并在当地住建委网站进行注册。然后公司需要核查统计相关证书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要求有: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证书、建筑管理人员、
    2024-01-11
    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质保金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合同是否有效质保金比例高于3%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可能会无法备案。例如,为落实住建部和财政部的管理办法,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随后就发布了《关于调整招标文件备案中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建招标〔2017〕263号)。根据该通知,招标人要求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017年7月1日起备案的招标文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合同是否有效不以是否约定质保金为前提。《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2023-04-12
    2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留置权是否适用?
    建设工程不能适用留置权,留置权仅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2023-07-04
    2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二年退还是否符合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二年退还符合规定,施工单位在补充协商不成且合同无其他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保修金返还可以适用最长二十四个月的交易习惯。一、合同标价约定不明依据是怎样的合同标价约定不明依据: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方便,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缺乏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不明确的情况。此时可以补充合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依法确定。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怎么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三、合同履行地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方式是:1、由当事人协商确定;2、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3、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
    2023-03-27
    425人看过
  •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其附属工程在建造前,对其所需要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计算,以衡量自己有没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即间接费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有关规定等,预先计算和确定每个新建、扩建、改建和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则称为建筑工程预算。根据设计阶段划分的不同、建筑工程预算可分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统称基本建设预算或简称建设预算。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单价法,第二种实物量法。不管用那种方法都需要依循预算编制程序及步骤。一、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搜集、准备各种资料,包括建筑工程勘察地质报告、地形测量图、建筑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各类标准图集、勘察现场、调查建筑施工环境拟定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建
    2023-06-18
    39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是不是需要交保证金
    一、建筑工程是不是需要交保证金一定是要交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不是硬性规定的,一般是5%,也有10%的,没见过10%以上的。二、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有对工程质保金的具体规定,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施工单位的返还保证金申请。2、规定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
    2022-01-18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所有建筑工程都要留质保金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所有建筑工程都要留质保金吗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 以前工程质保
    • 工程建筑质保金说明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0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如果建筑工程没有出现违反合同和损害人身权益的故障,就可以及时退回。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能不能保留?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1
      建筑资质不可以挂靠。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由此可见任何形式的建筑资质挂靠都是不被允许的。
    • 预留工程质保金能否由第三方托管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29
      《办法》规定,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虽然《老办法》中对工程质保金的托管已有类似规定,但《办法》本次特别强调了托管金融机构的“第三方”属性。希望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的监管,实现工程质保金的专款专用,避免质保金的延期返还,解决发包人挪用、滞留工程质保金导致施工企业权益损害的情况。但由于该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实践中能否被顺利接受不容乐观。在
    •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应当由建设单位缴纳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04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1、保证金的含义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