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成都市领取失业金有什么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8 06:24:30 455 人看过

一、领取失业金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金条件

1、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需求。

三、领取失业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2、户口簿;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劳动合同;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单;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备注:1、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需提供1-4项,申领失业金提供1、5、6项。2、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后发放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单。3、外地非城镇户籍人员领取失业金不需提供照片,不需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四、失业金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15成都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2
      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成都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从1704元提高到1980元。根据官方数据,今年6月7日发布通知,提到自2018年6月起,我市最低月薪标准为2130元*90%发放失业保险金。
    • 2024年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4
      2018年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
    • 成都市失业补助金领取要满足什么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 2022年成都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金额: 一般第一年可领取标准工资的60至70%,第二年只能领取50%。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看各地的规定。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