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享有哪些法律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8 21:02:49 166 人看过

一、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享有哪些法律权益

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所享有的法律权益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二、一般来说公诉之后多久判刑

公诉后多久判刑要看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那些案件会成为公诉案件

会成为公诉案件的案件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自诉案件外,一般的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看守所在押人员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一)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1、生命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被羁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依然享有生命权。即使是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人民法院未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并立即执行前仍享有生命权,绝不准任意侵犯。2、健康权,即生命安全受到保障的权利。健康权主要指不受刑讯逼供、殴打或体罚虐待。3、人格不受侵犯权。在押人员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仍然享有做人的尊严,任何人不得歧视、嘲弄、侮辱、谩骂、体罚、虐待。(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三)选举权。在押人员除被依法决定停止行使政治权利的以外,享有选举权,但不享有被选举权。经选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共同决定,在押人员一般在监管场所参加选举,也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也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许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四)宗教信仰自由权。对在押人员的宗教信仰和与此相联系的民族习惯,监管部门和监管民警应当给
    2023-06-02
    262人看过
  • 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处理哪些案件?
    检察机关不宜简单直接提起公益诉讼,应当先通过诉前程序。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院公益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审查内容。检察机关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当查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证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及状态;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需要查明的内容。2、讨论及审批程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检察
    2023-07-09
    110人看过
  • 公诉案件中,什么是被害人?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指在相关刑事案件中合法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被害人。不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合理的迫害就属于被害人的范畴。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通过被害人陈诉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被害人也是自诉案件中的原告,需要自行提起诉讼。公诉案件不起诉被害人不服怎么办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除了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抗诉之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2023-07-01
    150人看过
  • 被害人律师能在刑事案件中起到哪些作用?
    一、被害人律师能在刑事案件中起到哪些作用?刑事案件律师是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在案件不同阶段有所不同:1、侦查阶段:接受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作用如下: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审判阶段的作用:担任被告人、被害人或自诉案件当事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辩护人。二、刑事案件具体每个阶段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侦查阶段:公
    2023-05-22
    151人看过
  • 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诉权怎么办
    有需要可以抗诉。被害人在一审未生效时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在生效之后不再称做抗诉,而是申诉。申诉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然而,当前由于法律制度设置不够完善,司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未能彻底转变,权利告知、意见听取等工作没有做到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度低,甚至导致其陈述权、知情权、申请回避权、抗诉请求权等均无法有效行使,不了解裁判结果的形成经过,有的压根儿不知道裁判结果。在此情况下,法院作出的裁判则难以令他们完全信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公信,还会浪费司法资源。如果被害人在法院裁判后才介入诉讼,其提出的异议一旦成立,那么之前开展的部分甚至所有诉讼活动将变得无效,需重新进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3-06-14
    375人看过
  •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律师代理工作有哪些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所要从事的工作主要有:一、提供法律咨询。就案件的基本情况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告之其应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以及诉讼过程的一些规则和期限。二、调查取证。代理律师可以向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收集证明被告人犯罪、侵犯被害人的相关证据。三、与检察院、法院联系,查阅案卷材料。应全面、仔细地查阅案卷材料,客观、真实地做好阅卷笔录,注意审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以从轻的证据或理由。四、开庭审理前要做好各项充分的准备工作。如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要请求法院不公开审理,并且在具备法定的条件下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公诉人、鉴定人等回避,准备代理意见。五、参加法庭审理。如参加法庭调查、指导、协助或代理委托人陈述案情、举证和质证、参加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等。庭审结束后,委托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其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
    2023-06-14
    412人看过
  •  律师在法律诉讼中的权益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享有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权利。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辩 护 律 师 的 权 利 是 什 么 ?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律代表,享有多种权利。首先,辩护律师有权获得案卷材料,以便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为案件提供辩护依据。其次,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权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辩
    2023-09-13
    161人看过
  • 被害人自诉案件有哪些种类?
    自诉案件的分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自诉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
    2023-04-10
    430人看过
  •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评析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明确赋予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并且“从保障人权和健全法制的高度,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有新的规定。”(注:程荣斌:《从保障人权的高度规定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政法论坛》,1996年第4期。)应当说,该法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规定是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的,但从应然的角度来看,这些规定仍没有真正体现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难以全面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对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与被害人控诉犯罪的权利、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与被告人诉讼权利两个方面进行比较,藉此对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法律地位进行剖析和评价。一、保护国家利益和保护被害人利益应当兼顾,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与被害人控诉犯罪的权利应当互相制约对刑事诉讼的历史作一回顾,不难发现被害人地位的历史变化轨迹,它经历
    2023-06-11
    429人看过
  • 什么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指在相关刑事案件中合法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被害人。不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合理的迫害就属于被害人的范畴。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通过被害人陈诉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被害人也是自诉案件中的原告,需要自行提起诉讼。一、盗窃案可以为自诉案件吗有可能成为自诉案件,前提是案件是轻微的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在中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
    2023-03-15
    156人看过
  • 受害者在法律中的权益保障
    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3-07-15
    93人看过
  • 刑诉法中的被害人有关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一、刑诉法中的被害人有关的法律条款有哪些?(一)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1、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担任辩护人等,因此未委托辩护人。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人的法律援助,任何被告人都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该权利不应因其贫困而被放弃。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委托辩护人而自动放弃这一权利的,不属于本款规定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2、本款规定的申请法律援助的主体是“本人及其近亲属”。这里所规定的“本人”,是指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近亲属”,依照本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是指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3、本款规定的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机构是法律援助机构,即直
    2023-06-03
    75人看过
  •  软件复制品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权利?
    该条规定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将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制作备份复制品以防止复制品损坏,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此外,未经软件版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该规定强调了软件复制品所有人对软件的版权和使用权,同时也规定了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以下法定权利: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版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素 材 中 提 到
    2023-09-05
    103人看过
  • 谁有资格成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广义上指的是,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形式讼诉中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一方当事人,占据原告地位。在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在案件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对公诉案件不服能不能上诉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除了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抗诉之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根据《刑诉法》规定,自诉
    2023-07-01
    4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是执行控诉职能的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也需要履行诉讼义务。(一)控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三)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 (四)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和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五)请求抗诉的权利,即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的五天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六)
    • 公诉案件受害人与被告人共享的诉讼权利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共享的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权、参加法庭调查权、参加法庭辩论权。
    • 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诉讼活动中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1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被害人在公诉案件的诉讼活动中,其诉讼权利主要有: 1、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立案。刑事诉讼法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与被害人特有的控告权加以区分;报案、举报的权利义务主体是一般的单位和个人,而控告权的主体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报案和举报的对象是针对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而控告的对象是侵害其本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事实
    •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5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举报、控告权、获知鉴定结论的权利、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等。
    •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在诉讼中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享有哪些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觉得有:1、独立辩护权。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