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案”存在刑讯逼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1-06 03:26:21 393 人看过

记者:今天下午我和市委宣传部的人员核实,公检法的人说,赵*海被放出来后就被他妹妹接去了山东临沂,赵*海在这边已经没家了,他的妹妹在打工,赵*海跟他妹妹就直接过去了。

但是下午5点又接到市委宣传部的电话,说下午6点的时候会回到村里,但是目前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村里。

今天下午2点多,市公检法三个部门都接受了媒体采访,包括市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厅长,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分别成立了三个调查组。

主持人:我现在就想知道他们调查的结果,以及打算怎么调查?

记者:他们是这么分工的,人民法院这边成立的是案件复查组,公关机关成立的是继续侦查组,主要调查无头尸这个案子,检察院成立的是案件停查组,主要是调查当年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

公安局一个副局长承认这是一起错案,也提到当时认定赵*海是杀人犯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个是两人确实曾经有过经济纠纷,也曾经打过架,2,赵*海的妻子和女儿都说,当时包裹无头尸的那个麻布是赵家的,3,他们发现赵*海想隐瞒打架情节,被警方发现了,加深了警方的怀疑。然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是,当时有赵*海的9次有效供述,这9次有效供述除了在有些细节上不是很一致之外,大多是一致的,不一致的地方是关于尸体的头和下肢被丢弃在哪里。

另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关于DNA的那个问题,之前也有媒体提到过,DNA检测当时存在技术局限,当时得出的结论是无法比对,没有下最终结论。

2001年之前这个案子就有3次退卷,原因是无头尸的尸源无法得到最终的认定,没受理这个案件。到了2002年,市民政法委又重新研究了,决定重新受理这个案子。

主持人:那在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他们是怎么得出结论的呢?

记者:法院的这个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叫疑罪从轻,这是一个存疑的案件,当年判决是留有余地的判决,所以判了死缓。他们承认确实是存在刑讯逼供的这个事情,说当时在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赵*海也曾经提出来,他被刑讯逼供过。

主持人:他们有没有说过这个刑讯逼供跟赵*海9次有效证词的必然联系?

记者:他们承认因为刑讯逼供,所以才得出9次有效证词,就是跟这个最后得出的事实是有关系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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