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什么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4:31:07 299 人看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受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应当以合法的证据材料为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为工伤,则应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程序

一、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关于工伤死亡申报程序

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核实

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送达

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三、工伤用人单位用赔偿吗

1、工伤事故发生后,首要的是确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存在,除非所在的劳动单位承认,那就无从谈起。具体来讲,如果出现这样的争议是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

2、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没有予以认定,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准备好材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进行劳动仲裁程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书拿到后,用人单位不主动赔偿,那就要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注意提起仲裁申请的时限,即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要提起。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人民法院。

5、进行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程序。需要说明一点,由于工伤认定是一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而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案件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会充满风险,时间也很长,当事人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审核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审核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以下处理:(1)、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2)、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二、工伤认定申报流程是什么(一)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三)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
    2023-06-17
    437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工伤认定应如何申报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
    2023-04-12
    103人看过
  • 工伤鉴定行政部门如何认定
    工伤鉴定管理部门在选择时要慎重,确保你选择的机构是合格的。如果您选择的组织没有足够的资格,结果将是无效的,这将影响以后问题的解决。详情如下:1。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这里所说的“合法资质”不仅意味着必须依法设立工伤鉴定机构,但也包括鉴定内容必须在工伤鉴定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因为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比如,精神病鉴定必须选择具有“司法精神病学”资格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将是合法的,并得到法院的认可。如果受害人选择的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格,即使其结论是正确的,由于其不具备法定资格,对方也会以鉴定结论是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为依据,要求重新鉴定。但在这个重新鉴定的时候,很有可能让伤者错过最佳鉴定机会,这对伤者非常不利。因此,确定一个具有合法资格的鉴定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2。选择一个信誉好、公正的工伤鉴定机构品牌效应将在任何领域以及鉴定机
    2023-05-31
    336人看过
  • 进行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核实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
    2023-03-22
    447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否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社保行政部门是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认定。一、单位没签合同并且辞职还拖欠工资怎么办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
    2023-04-02
    1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一、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要有一定依据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工伤认定,首先要明确认定主体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很明显,在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的权限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从理论到实践都无异议。然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究竟由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认定结论不服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却值得探讨。从现行有关规定看(具体而言,是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函复),在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双方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
    2023-04-28
    40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工伤保险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具体业务经办机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条例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既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也可以由税务机关代为征收,具体由哪家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如果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那么,经办机构就负有征收工伤保险费的职责。5.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这一工作是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基础,需要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手段进行。6.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馈,以便于掌握基金的收支平衡状况,适时调整单位的缴费费率)7.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包括基金的收支、管理与
    2022-04-19
    394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什么情形要回避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什么情形要回避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处理时,如果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六条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
    2023-06-17
    8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怎么做工伤认定应由哪个部门进行
    工伤应当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由上述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一、工伤索赔申请多长时间立案工伤索赔申请的立案期限,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3、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限内,暂停工伤认定决定。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1
    320人看过
  • 按照规定死刑由哪个部门执行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从程序上说,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作出死刑判决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3-04-18
    201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一)申
    2023-05-05
    170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一、现在去哪里投诉老板不给买社保?老板不帮买社保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将会损害员工的劳动权利,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能就因为没有社保,就会影响工伤认定,甚至是伤残鉴定。有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的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工伤保险怎么购买购买工伤保险流程:1、工伤定点医院治疗;2、上报公司人事部门,填写工伤认定表;3、公司向所在地社保部门申报;4、备齐所有
    2023-04-10
    387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能否委托调查核实
    1、可以。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一、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
    2023-02-24
    360人看过
  • 社会保障卡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建设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一、旧的社保卡还能不能使用在更换新社保卡期间旧社保卡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等办理好新社保卡之后,以前的社保卡就不能使用了。社保卡通常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一种电子凭证。社保卡主要的作用有: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记录、电子的凭证以及信息查询等功能;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等相关基本信息;3、可以查询到参保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各险种具体缴纳情况;4、参保人到医院持卡就医、到药店刷卡消费买药;5、可进行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参保人可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7、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等事务,在求职中可做在职证明提供社保的缴纳流水、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8、可以做到一卡多用功能,例缴纳水电费、电子钱包功能。二、医院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吗
    2023-03-31
    9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3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或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4、工伤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确定。 5、职工有关伤残情况是否为工伤所致的确定。 6、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部门委托的鉴定。
    • 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需要什么资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时间是哪些时候的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六级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6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
    • 行政部门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
      1、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单位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单位,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