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裁定驳回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41:55 288 人看过

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有:1、原告或者被告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理案件后发现是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案件的;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比如: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

一、哪些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通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通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允许撤回诉讼的裁定除外;

6、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得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上诉被驳回时是什么情况
    上诉被驳回的情况是什么?1。主体不合格,包括原告和被告。当事人是否为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本案的主体)应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合格的标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是合格当事人。原告必须是在本案中享有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纠纷的诉讼相对人。否则,只要一方不合格,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该诉讼。被告不清楚。原告提起诉讼,必须明确指出谁是被告,即被指控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纠纷,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具体的被告人,诉讼程序将无法进行,人民法院将无法审理此案。没有具体的说法、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提出的实质性权利主张的内容、提起诉讼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是诉讼的核心内容。原告没有具体主张、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只能驳回其诉讼。
    2023-05-07
    40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驳回起诉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法院什么情况下驳回原告的起诉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二、
    2023-06-11
    146人看过
  • 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二、驳回起诉诉讼费会退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三、驳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吗可以再起诉。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2023-06-03
    343人看过
  • 驳回起诉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驳回其起诉。具体表现为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欠多少钱才能起诉不管欠多少钱,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此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裁决的,可以上诉。二、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包括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被告;3、有具体诉讼请
    2023-06-26
    235人看过
  • 裁定驳回诉讼再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在法院立案审核后,倘若发现索赔请求并不符合相关条件,或已不再属于接受审理范畴,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驳回该案起诉的裁决书。对此,起诉方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或是基于新的证据及理由重新提出申诉。需要强调的是,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发生在案件的事实审阶段之前,是法官对于当事者是否拥有诉讼权利的一种程序性检查。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该争议事项符合法律规章所规定的法院接纳标准,那么当事人便享有这项基本权利。而这种权益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关键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说明法院驳回起诉后还可以重新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024-05-04
    287人看过
  • 法院驳回原告起诉裁定
    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驳回起诉裁定写明诉讼费吗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裁定的,是不会收取案件受理费用的,所以是不会写明诉讼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
    2023-07-16
    466人看过
  • 强拆起诉,却被裁定驳回?
    董氏兄弟俩分别拥有一栋房屋,前后相邻,后遇拆迁,在双方均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兄弟俩的房屋,一栋被强制拆除,另一栋因强拆行为导致部分损毁,大董向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县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结果收到的却是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2018年4月20日,当地县政府发布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董氏兄弟的房屋均位于征收范围内。2019年4月27日,在双方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县政府组织强制拆除了后院小董的房屋,拆除后院房屋时还对前院大董的房屋造成部分损毁。2019年9月17日,大董就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12月3日,法院作出了两份裁定书,驳回了大董的起诉。理由是:“本案原告所诉的是政府行政强拆行为,被告承认在拆除董家后院的房屋时,对其前院房屋二楼的一间房顶造成损毁,但并未达到强制拆除的程度。原告对其房屋的损毁赔偿请求与
    2023-04-11
    224人看过
  • 立案后驳回起诉裁定书
    一、驳回起诉裁定书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
    2023-02-26
    159人看过
  • 约定仲裁的驳回起诉吗
    可以仲裁被驳回的,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决重新裁定或者撤销错误的仲裁。被裁决驳回仲裁申请的可以直接起诉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相应的证据清单即可,法院审查后,认定可以受理的,会同时当事人双方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如果在案件开庭审判之后,当事人一方无法出庭参加诉讼的,视为缺席审判。一、劳动纠纷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纠纷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劳动仲裁。向监察部门举报和到调解委员会调解都不是必经过程,但是劳动仲裁却是起诉的必经过程。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一年内向仲
    2023-03-05
    163人看过
  •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行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起诉。……(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
    2023-06-11
    396人看过
  • 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书由谁做出?
    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书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一、行政诉讼一审不服能否上诉(一)上诉的提起上诉是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上诉是行政诉讼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唯一动因。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023-06-24
    171人看过
  • 揭示裁定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主体不合格;被告人不清楚;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理案件后,发现属于受理刑事、行政诉讼的范围;原告未声明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的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条件。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驳回起诉的行为,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如果不具备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的,那么是无法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373人看过
  • 驳回起诉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一、驳回起诉是败诉吗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败诉是指在民事解纷过程中,当事人关于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未能得到裁判民事纠纷的独立第三者的支持所呈现的一种状态或者结果,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败诉是民事纠纷经裁判者审理并作出判断的一种状态。在这里,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败诉是由第三方裁判者作出的一种判断,凡是未经第三人裁判,而只是由当事人自主解决的民事纠纷不存在败诉的情形。就判断的具体表现形式而言,在民事诉讼中有判决书、裁定书和
    2023-03-21
    31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行政诉讼被裁定驳回起诉
    一、哪些情形下行政诉讼被裁定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二、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
    2023-04-16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驳回起诉什么意思 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4
      驳回起诉是指,在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五证的利益或者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进行审理,同时给予驳回的诉讼行为。当然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同,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而适用的情形其实都差不多。
    • 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驳回起诉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9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1、《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 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前者适用判决,后者适用裁定。二、前者是指您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但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即败诉了;后者是指您的起诉就不符合受理条件,更别谈能不能胜诉的问题了。三、判决的上诉期是15天,裁定的上诉期是10天。四,判决驳回,您只能上诉,不能再就同事项起诉;裁定驳回,您可以修正,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还会受理。
    •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8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
    • 什么是驳回起诉(驳回起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凋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不符合依法进行起诉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