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的必备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25:37 80 人看过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6、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的条件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社会申请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力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超过10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以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准。10日,是指10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在内很多当事人,在治疗结束后,都会到交警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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