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养区拆除有哪些补偿
禁养区拆除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养殖场内禽畜建筑物和附属物补偿
这方面的补偿很好理解,实际上和一般房屋拆迁补偿区别不大,主要是针对养殖场所内不同结构的畜禽养殖建筑物,依据评估价,按照实际的建筑情况来进行补偿。畜禽建筑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按不同建筑类型补偿。
一般而言,对禁养区的养殖场的建筑物,根据养殖户的实际意愿,只要不再饲养畜禽,不作强制拆除。自愿拆除的按建筑补偿标准补偿,只清除畜禽的,按畜禽补偿标准补偿。
2、养殖场内存栏畜禽的补助
由于各地划定禁养区的时间先后不同,导致预留给养殖场内存栏畜禽处置时间长短不一,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方案时对养殖户在禁养区内的存栏畜禽要合理设定自行处置期限;对来不及处置的畜禽,要根据现存的种畜禽经市场评估后,按照商品畜禽价格或者其他方式给予合理的补助。
3、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作为养殖场所而言,可能场地规模大小不一,但停产停业损失肯定多多少少是存在的。一般停产停业损失,是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
因各地对“禁养”关停养殖场应当给予的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养殖户重点关注。
4、养殖场搬迁费用、搬迁损失
同样,作为养殖场所在“禁养”过程中也面临搬迁费用、搬迁损失,搬迁费除了将养殖场所内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如果是大型养殖企业拆迁,这部分的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哪些地方属于禁养区
禁养区主要分布在水源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四十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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