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4 23:07:48 310 人看过

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将来必须通过合同的如期履行才能实现的利益。

1、未来性。即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利益,它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没有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当事人的一定的付出才能得以实现。

2、期待性。即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希望通过合同的履行所获得的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约时能够合理预见的利益。

3、现实性。即可得利益已具备实现的客观基础和条件,只要合同如期履行,就会被当事人所获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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