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保险“三进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保险“三进入”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整合保险宣传资源,大力宣传保险业,普及保险知识,提高防范风险和保险意识,使保险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根据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鲁保监发[2006]135号文件精神,现就在我市保险业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保险“三进入”(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为切入点,深入广大农村、社区和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保险政策法规和保险的保障救助功能和服务标准,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树立保险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功能。
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和风险管理常识,增强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观念,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提高全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市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进农村。各保险公司要组织所属分支机构,选配精干人员组成保险宣传服务队,与乡镇、村委会密切配合,深入广大农村,走村串户,设立农村保险服务网点,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宣传“三农”保险产品。运用电影、幻灯、文艺演出和举行理赔现场演示会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要利用农村赶大集的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声势。各保险公司要选择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村,开展保险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搞好“三农”保险产品的推介,扩大农村保险服务领域和覆盖面。人身险要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财险要做好种养加工、林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为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二)保险进社区。各保险公司要开展“保险进社区、进家庭”的宣传活动。选择居民居住集中、规模较大的居民区,设立保险宣传橱窗,组织保险宣传咨询小组,发放宣传画册和宣传资料,开展社区公益活动等。大力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宣讲风险管理知识,介绍保险产品和文明服务标准,提供保险咨询,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认识保险,增强保险意识,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观念。各保险公司要选择至少1个居民小区设立保险咨询服务台,向居民介绍有关保险知识。各财险公司要与社区物业管理和公安派出机构紧密配合,做好社区治安保险的宣传,探索建立合作共建平安社区的保险模式。各寿险公司重点做好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宣传。
(三)保险进学校。各保险公司要积极主动与市内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联系,采取举办在校学生保险知识讲座,编印发放保险宣传品和宣传画册,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保险产品,普及保险知识。在中小学校以普及保险常识为主,在高等院校以宣传保险服务功能和标准为主;区别学生的不同年龄段,宣传适于学生接受的内容,达到最佳宣传效果。各财险公司重点做好校方责任险的宣传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保险“三进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的重要工作步骤,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险“三进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各保险公司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各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三进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精干队伍,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三进入”工作。
(二)多方协作,密切配合。各保险公司要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联系,积极取得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与保险机构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开展好保险“三进入”活动。
(三)总结经验,培养典型。要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交流。各保险公司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保险行业协会,并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对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及时给予表彰。各保险公司要将开展“三进入”活动的初步情况于9月底书面报送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里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保险“三进入”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全市保险“三进入”活动深入开展。
二○○六年九月十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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