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诉讼适用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6:53:12 160 人看过

一、行政赔偿诉讼适用的范围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诉讼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分类,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分类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分类是根据案由的特殊性与否来进行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森林法)。3.最长诉讼时效(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先予执行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具有特定性,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时,应当严格界定在以下适用范围:(一)非法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等行政行为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二)未依法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影响维持正常生活的;(三)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四)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第三人财产的;(五)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这是一个弹性规定。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决定被管理者的切身利益,显示出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较容易发生。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对行政相对方的司法保护,也是行政诉讼的最根本目的和立法宗旨的体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的,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产生直
    2023-06-13
    372人看过
  • 行政行为可诉性适用于哪些范围
    行政诉讼范围的扩大已经成为行政诉讼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的两个主要目的,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扩大行政行为可诉性的范围,需要科学构建行政行为可诉性的模式。相关法律知识:从行政诉讼目的出发,采用肯定概括加否定列举的方式来界定受案范围,这也是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的具体体现,采用肯定的概括的方式对受案范围作以原则性规定,同时,将不能被起诉的行政行为用明确的否定列举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
    2023-06-13
    4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有:1.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2.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3.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4.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2.时间效力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3.对人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4.对事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三、行政诉讼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期限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
    2023-06-06
    386人看过
  • 在行政范围内的赔偿。,在刑事范围内的赔偿。
    一、在行政范围内的赔偿。1、如果是与行政有关的部门或者是为其工作的职员,在行使自己工作的的权利的时候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就关押了人民,或者是用非常强硬的方法让别人不能自由行动的、出现了打别人或者是非常不好的对待别人这种行为,或者允许他人做这样的事情因而导致了别人在身体和心灵上的一些损伤甚至是使别人失去了性命、用了一些法律上并不允许的机械导致了他人受伤甚至是失去性命、用其他的行为导致人们受伤或者失去了性命。这时受到伤害的人是有权得到应得的补偿的。2、如果与行政有关的部门以及为其工作的那些人,在没有得到法律的人允许就罚别人的钱,或者是没收别人在运营时所需要的证件以及钱财、强硬的使别人的钱财不能由自己支配、做出的不合法律的其他事情使人们的钱财受到危害。这时。钱财受到危害的人也是有权得到相应补偿的。第二、在刑事范围内的赔偿。1、与刑事有关的那些部门以及在这个部门中工作的那些人,不是根据法律的要求对人
    2023-04-18
    347人看过
  • 法律援助诉讼适用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市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由于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向国家要求赔偿的;二、要求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要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的;五、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诉讼去哪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
    2023-08-16
    4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一、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有: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2.举证责任不同3.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二、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
    2023-06-06
    92人看过
  • 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申请范围
    1、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取得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取得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
    2023-04-24
    396人看过
  • 行政监督是行政诉讼范围吗
    行政监督是归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公正的诉讼程序,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增加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具体的司法审查工作教育相关的行政工作人员,并使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引以为鉴,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2023-06-13
    46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诉讼听证范围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税务行政机关对处罚相对人的罚款金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2000元以上,组织达到1万元以上,处罚相对人都可以依法要求税务机关举行听证。在公民或者其他的组织在做出触犯了行政处罚法的行为后,如果案件是比较复杂并具有严重影响性的案件时,为了体现出民主性和教育性也是会召开行政听证大会的,在举行了听证会议时当事人也是可以针对案件提出陈述并为自己进行申辩,以此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法律字[2007]8号2007年4月27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中国证监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中国证监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下述
    2023-08-06
    21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吗?
    拆迁补偿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相对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什么叫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人们常说的行政案件是指因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行政案件主要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二、公证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公证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
    2023-06-21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诉范围和不可诉范围是什么
    受案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一、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7种: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对拒不履行职责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对责令停业的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法院会受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人民法院都会受理。三、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拆迁补偿诉讼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2023-03-24
    232人看过
  • 行政拘留的种类与适用范围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被行政拘留后属于前科吗首先,有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其次,行政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会被加
    2023-07-11
    2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一、行政诉讼概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2023-06-06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 更多>

    #行政赔偿诉讼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吗行政赔偿诉讼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
    • 人民法院适用行政诉讼有哪些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5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裁定适用的范围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终结诉讼;中止诉讼;移送或者指定管辖;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立案;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
    • 行政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3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
    • 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行政机关为抢险救灾而损害相对人利益。 2、行政机关合法执行公务导致相对人权益受损。 3、公民因主动协助公务和见义勇为,使自己的身体或财产受到损害。 4、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征收或征用相对人财产,导致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受损,行政主体都应对相对人受到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5、国家组织实施的有高度危险性的工程和相关活动致使公民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行政机关根据政策的需要撤销或改变自己原已作出的
    • 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适用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