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赡养义务是否会影响遗产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52:18 482 人看过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不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遗产吗?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对父母的遗产也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遗嘱继承人逝世是否会影响遗嘱效力
    一、遗嘱继承人逝世是否会影响遗嘱效力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并不会无效,而是可能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死亡前依法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二、代位继承中直系血亲有哪些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三、代位继承权分遗产能分到多少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遗产的,代位继承人继承的
    2023-07-19
    205人看过
  • 遗嘱是否会影响到配偶和继承人的继承
    被继承人的配偶属于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配偶应当与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否可以继承遗产,能继承多少遗产,均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决定。但是如果遗嘱无效,还是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将遗嘱赠与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且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则配偶无法继承遗产。婚前立遗嘱不让配偶继承有效吗婚前立遗嘱不让配偶继承有效。遗嘱人可以依法决定自己的财产分配状况。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
    2023-07-02
    177人看过
  • 子女是否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这会影响他们是否能继承遗产吗?
    子女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可以继承遗产。但由于继承人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遗产分配可能会减少甚至部分遗产。赡养老人一般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个方面。所以,即使物质上不能满足老人,孩子也有义务多关心和陪伴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民法典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民法典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规定具体如下:1、女儿无论是否出嫁都有义务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男女平等。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相
    2023-07-11
    265人看过
  • 遗嘱是否对财产继承产生影响?
    遗嘱无效的应当依法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遗赠权;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部分遗嘱都无效吗遗嘱是会部分无效的。下列情形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3、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4、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
    2023-07-07
    73人看过
  • 遗嘱缺失会影响财产继承
    如果没立遗嘱,财产继承就不能指定人。一方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属于他自己合法拥有的所有财产,以及指定继承人来继承共有财产中属于他那部分财产份额。不能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不属于他合法拥有的财产。如何遗嘱内容只是包括个人的合法财产,不涉及另一方的财产就有效。人死的急没立遗嘱怎么办人死的急没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2023-07-07
    324人看过
  •  遗嘱篡改会影响继承权吗?
    遗嘱篡改可能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但若篡改情节严重、损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被继承人可以剥夺其继承权。然而,如果继承人悔改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原谅或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那么继承权将得到恢复。遗嘱篡改可能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然而,如果篡改行为严重的话,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篡改遗嘱,侵犯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造成生活困难。如果继承人确实悔改,被继承人原谅或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遗嘱篡改会丧失继承权吗?遗嘱篡改是指遗嘱内容在遗嘱生效前被修改或者补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遗嘱篡改会丧失继承权。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所作处分,具有民事法律效力。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来安排其财产的继承方式,并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份额。但是,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不得更改或者撤销遗嘱内容。如果遗嘱人进行了遗嘱篡改,
    2023-08-26
    386人看过
  • 赡养义务未履行是否会对继承财产产生影响?
    未履行赡养义务可以继承财产。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会有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继承财产方式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
    2023-07-03
    318人看过
  • 孙子继承爷爷遗产是否有赡养义务
    一、孙子继承爷爷遗产是否有赡养义务孙子继承爷爷遗产不一定有赡养义务。如果爷爷有子女并且子女有赡养能力,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爷爷的。但是如果爷爷没有子女或者有子女但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就有义务赡养爷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二、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哪些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
    2023-08-25
    149人看过
  • 遗嘱无效是否影响继承权保护
    一、遗嘱无效是否影响继承权保护不影响,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被继承人按照遗嘱有效的部分对遗产进行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被继承人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
    2024-01-29
    461人看过
  • 父母遗嘱是否能剥夺尽赡养义务子女的继承权
    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来剥夺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禁止其继承。父母遗嘱是否能剥夺尽赡养义务子女的继承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022-06-21
    239人看过
  • 二婚是否影响继承遗产权?
    二婚可以继承遗产。实际上,无论是第几次结婚,只要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都有继承配偶财产的权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配偶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就要按法定继承的规则来继承财产。此时,配偶就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继承财产。二婚孩子姓名能改吗二婚孩子姓名能不能改二婚的孩子姓名是可以改的,但改孩子的姓名的时候,夫妻双方要协商,协商好之后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2023-07-04
    119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允许没有赡养义务的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赡养义务的,也可以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继承可以修改吗房产遗嘱可以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023-07-20
    494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可以多继承已尽赡养义务的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能多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嘱继承人先去世,其子女能否代位继承遗产遗嘱继承人先去世,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2023-07-04
    142人看过
  • 没继承遗产还尽赡养义务吗?
    不继承遗产也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不继承遗产与赡养义务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哪些内容?1、赡养是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
    2023-03-22
    7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遗嘱人能否主张继承人有赡养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1
      1、遗嘱里面可以要求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
    • 民法中养女没尽赡养义务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4
      养女一样具有继承权。 没有赡养老人也可以继承遗产,但是由于继承人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所以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少分甚至部分遗产。 对老人的赡养一般分为两个方面: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 所以说,即使物质上无法满足老人,子女在精神赡养上也有义务多关心、陪伴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 继承遗嘱和赡养费是否构成冲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1
      遗嘱是附有赡养义务的,如果没有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两者即会发生冲突,可以依法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如果遗嘱继承人没有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的,那么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提出异议。
    • 赡养协议是继承遗产的遗嘱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1
      赡养协议不等于遗嘱。赡养协议与遗嘱在内容上没有冲突的,分别处理。有冲突的,按照赡养协议处理。 遗嘱是指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的个人,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 遗嘱能否影响残疾人继承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30
      如果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可以剥夺残疾人的继承权。一要看该遗嘱是否真实。二要看该残疾继承人是否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如果是,则应该为其留必要的份额。如果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可以剥夺已婚残疾人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