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国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假借经济性之名违法裁员的普遍性,因此将北京市有关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及条件的规定贴给大家,以求让尽量少的人遭受不良企业的坑害。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的通知》(1995年3月22日京劳就发[1995]56号)规定如下:
1、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是指企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依法同部分劳动者的行为。
2、经济性裁减人员工作应既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又注意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慎重的方法进行,裁减人员的比例应逐步放开。
3、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保险的企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2)连续三年经营性亏损且亏损额逐年增加,资不抵债、80%的职工停工待工、连续6个月无力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用的。
4、企业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修改;
(4)向市劳动局报告并听取市劳动局的意见;
(5)由企业公布裁员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企业裁减人员向市劳动局报告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裁减人员方案;
(2)工会或全体职工对裁减人员方案的意见;
(3)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的证明书或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盈亏情况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证明书。
6、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孕期、产期、内的;
(4)男职工年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的;
(5)残疾职工;
(6)夫妻双方在同一企业的,只允许裁减一人;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得裁减人员。
7、企业裁减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执行〈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补充通知》(1995年6月13日京劳就发[1995]174号)规定: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前,应向市、区、县劳动局报告情况。区、县属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报告;中央在京企业、市属企业及其它类型企业一次性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下的,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报告,裁减人数在21(含21人)人以上的,向市劳动局报告。
-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主要有哪些?经济裁员程序怎么走?
111人看过
-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五个程序及裁员赔偿
107人看过
-
北京是经济裁员的标准
124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和裁员补偿的五个程序
265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一)——经济性裁员的要件有哪些
170人看过
-
裁员经济补偿标准北京
369人看过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以下法定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更多>
-
2022年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裁员应当如何进行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
-
2022年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
-
经济性裁员与非经济性裁员的区别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8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
-
经济合同的订立条件及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7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期限内,要受到要约的法律约束如果对方接受自己的要约,就有义务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发出同样的要约或签订同样内容的销售合同。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这是受
-
调动经济性裁员所需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9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