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如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失业登记前,您需要去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户籍登记。在办理户口登记后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于醉驾被拘役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涉及到具体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是需要公安机关对醉驾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依据造成的犯罪事实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服刑完毕后,一般是会通知本人具体的事项的。
企业汇算清缴依照执行的政策规定: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补充规定》(京财税〔2001〕6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
(四)《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1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
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
490人看过
-
刑满释放后的相关规定
101人看过
-
探究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
254人看过
-
刑满释放人员贷款政策
241人看过
-
刑满释放人员最新政策
198人看过
-
刑满释放人员政策是怎样的?
474人看过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
刑满释放人员有哪些政策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根据法律规定,因刑事犯罪刑满释放的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如果因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
-
刑满释放人员免税政策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2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4]4号)对此问题有如下规定:(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七)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
-
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21一、刑满释放人员政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有哪些政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4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哪些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